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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垃圾分類,將執法進行到底
http://www.CRNTT.com   2019-07-02 22:23:25


  7月1日起,被稱為“史上最嚴”垃圾分類措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根據規定,個人或單位未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都將面臨處罰。與此同時,全國多地也陸續進入垃圾分類“強制時代”。而在垃圾分類條例實施首日,上海鬆江泗涇也已經開出首張罰單。

  垃圾分類從倡導走向強制,最本質的區別是對不按要求分類的處罰懲戒。上海并不是國內對垃圾分類實施處罰的第一個城市,這些年來,包括北京、廣州、深圳、重慶等大城市紛紛通過立法,明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的處罰規定。

  不過,制定處罰規定容易,執法管理卻很難,這樣的現象很多,例如,一些地方制定被稱為“史上最嚴”禁煙法規,卻多年未開出一張罰單。與公共場所控煙相比,垃圾分類涉及的面更廣,需要的成本更高,執法管理難可以預料,至少還未讓居民普遍建立可能“被罰”的意識。我國提出垃圾分類快二十年,垃圾分類居民習慣養成始終是一個瓶頸,缺乏底綫的倒逼是很關鍵的原因之一,有時候好習慣是罰出來的。

  垃圾分類進入“強制時代”,是現代社會文明要求與普遍國情實際相結合的必然,但強制分類不能只體現在法規的紙面上,既要求居民依法遵法去實施垃圾分類,同時也考驗管理的決心與智慧,既然有法規的武器,就得將執法管理進行到底,特別是在制度實施的初期,應當不惜精力,打好持久戰,在培養居民垃圾分類習慣上久久為功。當然,垃圾分類處罰是手段,不是目的,要把教育、引導和服務融入到管理中。此外,對垃圾分類的管理應更有智慧,在提高管理執法覆蓋面、持久力上多下功夫,防範一馳一息、一鬆一緊的發生,避免陋習上“破窗”的沿襲。(來源:半島都市報 作者:木須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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