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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拿出近2億 深圳擬獎勵垃圾分類
http://www.CRNTT.com   2019-07-10 16:00:24


王鵬 繪(新華社發)
  垃圾分類是近日的城中熱話。4日,記者從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獲悉,《深圳市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實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正在征求意見,《方案》指出,2019年至2021年,深圳擬每年拿出6250萬元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獎勵垃圾分類先進家庭、個人、小區及單位。獎勵同時,深圳也將加強約束,目前正在調研“生活垃圾按量收費”模式。

垃圾回收利用率僅27%

  深圳市城管局介紹,近年來,深圳堅持“大分流細分類”的工作思路,對產生量大、產生源相對集中、處理技術工藝相對成熟穩定的綠化垃圾、果蔬垃圾、餐厨垃圾實行大類別專項分流處理,根據家庭產生的生活垃圾的性質以及回收利用途徑的現實情況,要求居民對玻金塑紙、有害垃圾、厨餘垃圾、廢舊家具、廢舊織物、年花年桔等進行細分類。目前,全市垃圾分流分類回收量約2800噸/日,回收利用率約為27%,與住建部要求達到35%以上的工作目標仍有較大差距。

  根據國外發達國家和先進城市的經驗,強制約束和正向激勵相結合是公認的推進分類工作行之有效的方式,這也是制定《方案》的初衷。

  《方案》明確對參與生活垃圾分類且成效顯著的家庭、個人、住宅區和單位進行激勵,并分別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好家庭”“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小區”和“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單位”。其中,准確分類投放垃圾每年累計不少於120天,參與住宅區生活垃圾分類現場督導、入戶走訪或宣傳等活動,每年累計不少於6次的家庭,可被評為“好家庭”;全年督導、服務時間不少於200小時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志願者,所在學校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在推動學校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教師等,可被評為“積極個人”。對於“綠色小區”和“綠色單位”的考評,《方案》則列出了包括集中投放點、資源回收站等的多級指標。

垃圾分類積極個人獎1000元

  根據《方案》,財政每年將拿出6250萬元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三年總計1.875億元。激勵名額為家庭5000個、個人1000個、住宅區500個,單位不限定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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