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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從業黑名單,信息共享是關鍵
http://www.CRNTT.com   2019-07-11 23:40:23


  長期以來,托育機構缺乏統一政策標准、機構開辦無明確規範、托育服務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突出。近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起草的《托育機構設置標准(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托育機構的場所、設施、人員數量及從業資質等方面作出規定,并提出建立從業黑名單,禁止有虐待、傷害嬰幼兒記錄的機構和個人從事托育服務。

  托育機構相對中小學、幼兒園而言,目前仍處於管理模糊地帶。但是,社會需求在不斷壯大,且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未來還將形成一個更大的市場。如何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同時又確保有效管理,不再出現像攜程親子園虐童案那樣的亂象,都亟待從制度層面給出明確答案。兩份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的相關文件,就是對此作出的回應。

  其中一大亮點是提出了建立從業黑名單,禁止有虐待、傷害嬰幼兒記錄的機構和個人從事托育服務。無論是為了防範可能出現的虐童行為,還是落實“兒童優先”原則,此一做法都很有必要。

  事實上,今年初最高檢相關負責人就表示,將聯合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把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查詢,設置為教師資格申請和教職工招聘的前置程序,促進預防性侵害制度落實。將此一從業限制擴大到托育領域,并從性侵害擴展到虐待、傷害嬰幼兒行為,有利於確保相關防範不留死角,避免有不良記錄的從業者以職業流動的方式來躲避從業限制。

  不過,對托育等特殊行業設立從業限制,已有充分的社會共識,關鍵是標准如何確定,具體操作如何做實。如虐待、傷害嬰幼兒行為到底該如何界定?又該由誰來界定和上報?這些都有必要進一步明確。

  特別是在當前專業托育人員缺口巨大,托育資源供不應求的背景下,如何避免相關事件處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導致黑名單制度遭遇“軟抵制”,不僅需要主管部門明確執行標准和主體,也有賴托育機構的配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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