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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保價為何難保消費者權益
http://www.CRNTT.com   2019-07-31 15:09:39


  保價2.1萬元寄的根雕擺件受損最多只賠5000元;保價4000元寄的電腦受損只賠800多元;保價3000元寄送的游戲主機板顯卡槽損壞,卻以收貨後超過24小時才申請理賠為由不予賠付……媒體日前對快遞公司“快件保價”服務進行調查發現,快遞公司提供的保價服務并不等於保險,也不符合保價多少就賠付多少的一般認知,快遞行業普遍存在拒絕承攬高價商品、快件損失不按保費賠、行業規則不清等現象。

  網民認為,必須完善相關法律條款,強化快遞行業的賠償責任,完善賠償機制,維護消費者利益,讓保價真正成為包裹運輸的“保險”。

  “快遞服務歸根到底是運輸合同服務,快遞企業對快件有安全運輸的保證責任,即快遞企業只要承攬了快遞運輸,就應當為其中的風險埋單,包括丟失、損毀的賠償風險。”網民“木須蟲”說。

  網民“李英鋒”認為,快遞企業“獨享”保價操作解釋權,自定“按保價比例賠損”的規則,并在快遞協議中默認消費者同意其條款;有的快遞客服甚至玩模糊戰術,無法說清具體賠償標准,都屬於減輕或排除己方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

  一些網民指出,監管部門應積極支持消費者的訴求,依法規範快遞企業的經營行為,倒逼快遞企業依法賠償。

  網民“賈夢宇”稱,保價服務不能聽憑快遞公司“自說自話”。有關部門應當以《快遞暫行條例》等相關法規為基礎,進一步明確快件損毀、丟失賠償的基本准則,并且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如此,才能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快遞行業健康發展。

  網民“春華”建議,一方面需要完善相關法規或者出台行業規範,保證條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在司法上也需要對制定霸王條款的企業給予一定懲罰,形成相應的司法判例,對涉嫌霸王條款的行業形成警示,同時引導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案件時積極維護合法權益。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張小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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