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快件“保價賠償”需要制定統一國標
http://www.CRNTT.com   2019-07-31 15:21:50


  按照常人的觀點,快件“保價賠償”是由用戶支付保價費,在快件出現丟失、破損等問題時,就應該按照保價金額計算賠償額度,以實際損失價值賠償用戶,最高不超過保價額度即可。但在現實中,各家快遞公司的“保價賠償”標准不一,有的是足額賠償,有的則是按比例賠償,加上默認條款、拒攬高價件等各種“霸王條款”“潛規則”,令用戶在一開始就處於不利位置,誘發很多賠償糾紛事宜。

  對於用戶來講,顯然足額賠償更容易理解,也符合大衆預期,能够切實補償用戶的實際損失,容易接受。至於比例賠償,則是基於快遞公司利益的考慮,對沒有足額保價的商品,快遞公司并未收到全額保價費,如果發生損失的話,就按照比例原則賠償,從而減輕了快遞公司的賠償負擔。

  由此可見,比例賠償有一定的合理性,屬於利益分擔原則。畢竟用戶采取不足額保價,本身帶有一定的僥幸心理,想少交點保價費。可如果強行要快遞公司足額賠償,實際上是讓快遞公司承擔與其收費不一致的代價,必然會降低快遞公司的保價服務欲望,減少類似快件的承攬量。事實上,快遞公司“拒絕承攬高價商品”的動機,就是擔心損失賠償額度太大,與保價費不相稱,造成得不償失的結果,從而不願意承攬高價商品。

  從現實快遞損失賠償糾紛來看,都是出現實際損失價值與賠償金額不對等的情況,用戶與快遞公司各執一詞,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就快件保價條款爭議,各有各的解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有些是向監管部門投訴解決,有些則通過司法訴訟解決。無論哪種解決途徑,都耗費時日,令解決成本高企,降低了快遞公司的運營效率,最終這些經營成本還是會分攤到用戶身上。

  顯然,如果快件保價賠償標准統一、明晰,就可以按照規定來賠償,從而減少大量賠償糾紛,壓縮賠償流程周期,促進快遞行業服務質量、消費體驗的改善。因此,監管部門應充分考慮快遞行業的市場發展現狀,結合快遞公司和用戶的實際需求,平衡雙方的利益點,盡快制定全國統一的快件保價賠償標准,建立公平合理的保價費用、賠償依據、賠償標准、糾紛調解等機制,從而規範快件保價賠償服務,讓各家快遞公司的保價賠償服務標准化、流程化,以促進快遞行業的效率與公平并重。(來源:東方網 作者:江德斌 本文略有删節)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