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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瓜喪失恥感 法律當懲惡揚善
http://www.CRNTT.com   2019-08-07 20:00:17


  河南鶴壁淇縣的瓜農龐某,因制止偷瓜行為導致偷瓜人受傷,并被要求賠償300元,引起網絡關注後,偷瓜者主動退還了300元。

  此事引起熱議,在於民警的執法有違常理。一對母女開著三輪車來偷西瓜,離開時,龐某追趕中拉拽車把,三人都摔倒了,對方膝蓋擦傷。民警出警後認為西瓜價值小,情節輕微,對母女倆進行批評教育,考慮到有受傷,調解龐某賠償對方300元,龐某對此不服。

  這個事情不大,卻比較鬧心,也很典型,即偷瓜算不算偷?抓小偷致人受傷要不要賠?對此,法律是有答案的。律師介紹,根據相關法律精神,偷取或竊取他人田地裡的作物,屬盜竊行為,即便金額較小,也可以受到治安處罰;如果偷瓜不聽勸阻,強行抱離,還能以搶劫論罪。抓小偷過程中致人受傷,這樣的案例并不少見,法律以正當防衛論處。當然,如果小偷已中止了不法行為,被抓到後還毆打,那另當別論。

  這事值得一說,就是偷瓜不算偷的觀念大有市場。有網友稱,誰小時候沒拿過別人三瓜兩棗。在田間地頭順走他人瓜果,包括偷菜摘花,在一些地方確實常見,偷拿者以為不是多大的事,甚至覺得是好玩,這其實是很不好的風氣,喪失了起碼的恥感。這次母女倆,就是開著車來的,偷摘了八九個,這哪是為了嘗鮮?

  如果因為偷瓜的受了傷,就讓瓜農賠,這種誰弱誰占理的思維,是在濫用同情心。法律的目的是規範道德約束不了的行為,當偷瓜的已明目張膽,法律理當站出來為瓜農撑腰。這個事情最終獲得了糾偏,偷瓜者退還了300元,還被行政拘留3日,涉事民警也被停職。可以說,這對全社會也是一次教育與普法。(來源:楚天都市報 作者:徐漢雄 繪圖: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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