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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人臉”成不法分子的獵物
http://www.CRNTT.com   2019-09-16 21:40:04


  在這個互聯網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洩露現象已經司空見慣,但以往很少見到出現“人臉數據”洩露。而此次不法商家公開兜售“人臉數據”,數量高達17萬條,讓人非常擔憂。目前人臉識別技術已經得到廣泛使用,一些金融機構、網絡平台等都需要刷臉認證。而“人臉數據”一旦洩露,乃至被隨意出售,就會埋下巨大的隱患。比如,憑借如今的技術,不法分子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進行實時換臉,再搭配其他一些音頻仿真技術及個人隱私信息等,如此進行視頻聊天詐騙,就會有很強的迷惑性。

  17萬條“人臉數據”下架并不能給這一事件畫上句號,這些“人臉數據”從何而來,對此必須進行追究。據報道,此次出售“人臉數據”的商家稱,其售賣的人臉樣本中,一部分是從搜索引擎上抓取的,另一部分來自境外一家軟件公司的數據庫。而媒體輾轉聯系到部分肖像出現在數據包中的當事人,他們幾乎都表示自己從未授權任何人采集自己的臉部數據,也沒有允許過任何人出售自己的照片和臉部數據。

  不能任由公民的“人臉數據”遭受肆意侵犯。對此,有必要加大對洩露公民個人信息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增加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相關部門需要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後的全過程監管。絕不能把公民個人信息當成“商品”進行買賣,對於縱容售賣個人信息不法行為的網絡平台,也要予以嚴厲懲治,督促其履行自身職責,對售賣個人信息不法行為“嚴防死守”。公衆也要具備足够的防範意識。比如,在辦理一些非金融類或者不太重要的業務時,盡量不要開通人臉識別功能。

  不能讓包括“人臉數據”在內的公民個人信息,成為不法分子的獵物,需要用法治來築牢個人信息的安全屏障。用法治利劍消除互聯網的“雙刃劍”效應,要像保護公民人身安全一樣,保護“人臉數據”等個人信息安全。只有具備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才能讓人臉識別技術、大數據應用等現代科學技術得到善用,推動社會進步,造福於民。(來源:半島都市報 作者:戴先任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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