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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前兩天李心草媽媽給女兒寄的快遞。(圖片來源: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 |
雲南女大學生李心草溺亡事件呈現出急劇發酵的態勢,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先期發出的“相約跳江”論引來死者母親以及公衆的質疑。而在此期間,一位母親被逼成福爾摩斯的“劇情”也為這起“懸案”抹上一絲悲涼的色彩。
12日開始,一篇微博文章獲得網友大量關注,一度攀上熱搜第一。@李心草媽媽稱,9月9日淩晨,她收到昆明理工大學讀大二的女兒李心草落水死亡的消息,一開始警方僅通知她女兒是與人“約著跳江”“醉酒落水”,而在自己堅持拿到監控後才發現,女兒生前疑似遭到陌生男子猥褻。目前案件已經發生1個多月,她希望能討回公道、獲得真相。
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細節是:@李心草媽媽是9月9日淩晨3點左右接到當地派出所報信電話的。而李心草死亡時間是什麼時候呢?
根據現有視頻及報道信息,9月9日1點42分,一名黑衣男子將李心草按倒在椅子上,隨後扇打李心草臉部,有哭聲傳出。隨後另有一男一女進入酒吧,兩人將李心草手腳控制住。監控顯示,李心草離開酒吧約1分40秒後,店外傳來有人落水的呼救聲。
也就是說,僅僅一個小時時間,派出所就給出了“權威結論”。這樣的神速讓人“佩服”,也讓人驚心。
直到9月11日,李心草家人才在滇池找到李心草遺體。請問,在遺體下落還沒找到,更談不上屍檢的情況下,當地派出所是依靠怎樣的邏輯,向可憐的孩子媽媽展現破案大俠的風采的?
好在,這一次有視頻,好在,這一次監控沒有損壞。
問題在於,警方是怎麼做到像外行人士一樣“繞過”這些至關重要的信息或證據的?要知道,有了這些細節的存在,“約定跳江”論就幾乎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