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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一標准約束“地鐵陋習”
http://www.CRNTT.com   2019-10-31 21:08:30


從交通運輸部獲悉,《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日前發布,對乘客在地鐵內一系列行為進行規範。《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圖片來源:光明網)
  交通運輸部近日印發《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從2020年4月1日開始施行。這一《辦法》明確禁止乘客10類影響運營安全的行為,如警鈴鳴響時強行上下車、扒門等;同時也對乘客7類影響地鐵秩序的行為進行約束,包括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在地鐵列車內飲食等。

  影響地鐵安全的違法行為不必多說,應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除此之外,說到在地鐵車廂內最不能接受的行為,吃東西和外放聲音應當能排在前兩位。地鐵車廂密閉擁擠,食物的味道容易引發乘客的心理排斥,如果喝飲料,在晃動的車廂裡還有可能潑灑到周圍乘客的身上。更嚴重的隱患在於,食物的殘渣掉在車廂地板上,可能引來老鼠,老鼠又可能咬壞車內設施。至於在地鐵上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更是典型的不文明行為。有媒體稱,一個人外放,一群人抓狂。對“地鐵陋習”進行約束,是衆多旅客的心聲。

  此前,對於禁止在地鐵車廂內飲食,各地的約束力度不一。北京等地將禁止飲食寫入乘客守則,但乘客守則只是倡導性的文明規範,并沒有相應的懲戒措施。南京等地則將禁止飲食列入軌道交通的管理條例,具有法律約束力。關於讓衆多乘客抓狂的外放聲音,昆明市交通運輸局曾舉行過禁令聽證會,也有不少人建議全國推廣這一禁令。

  如今,交通運輸部制定全國統一的標准,把廣大乘客深惡痛絕的不文明行為列入禁令,讓各地在對待“地鐵陋習”時有了同樣的力度,也便於每一位乘客更好地自我審視,在地鐵車廂內保持文明風度。

  可能有人會覺得,現在很多上班族通勤時間比較長,早上匆忙趕路來不及吃早餐,利用乘坐地鐵的時間吃東西也情有可原。這種看法過度放大了個人的權利,忽視了他人的利益和整個地鐵運行系統的安全有序。吃早餐本來就是個人應當妥善完成的行為,更何況,交通運輸部的規定只是禁止在地鐵列車內飲食,如果真來不及吃飯,完全可以在地鐵站裡吃。事實上,很多地鐵站的購票層都有便利店、飲食鋪,要吃東西可以在這一區域吃,何必一定要帶到地鐵車廂裡吃,真的缺那吃東西的幾分鐘時間嗎?交通運輸部的這一新規,可以說是相當人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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