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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進駕駛艙,機長被停飛冤枉嗎
http://www.CRNTT.com   2019-11-06 22:40:14


  針對一名女乘客進入疑似飛行中的客機駕駛艙的照片,桂林航空昨天通報稱,確認該事件發生於2019年1月4日桂林航空GT1011桂林-揚州航班。針對機長違反民航規章讓無關人員進入駕駛艙的行為,桂林航空決定對當事機長處以終身停飛的處罰,對於涉事的其他機組成員處以無限期停飛并接受公司進一步調查。

  本以為是銅墻鐵壁的駕駛艙,卻成了網紅出沒的打卡地——不僅叫人意難平,更讓人脊背發冷。

  桂林航空最新的回應說得很清楚:事兒是真的,處罰也是重的。機長被“終身停飛”,其他機組成員被“無限期停飛”——這個罰單究竟重不重?答案恐怕還須“下文分解”。原因很簡單,本次執罰主體是桂林航空,并非民航局處罰。換言之,所謂的“永久停飛”僅針對機長在桂林航空任職期間,而非民航局對當事機長的飛行執照“紅牌”處理。

  如果非要找個參照系來看看類似事件的“執罰標准”,也不是沒有新鮮的先例:2019年10月,埃及著名男星拉馬丹在網上分享了一段視頻——其乘坐埃及智能航空公司的公務機時,在飛行狀態中進入駕駛艙,且坐在機長座位上進行體驗。事後,機長被埃及民航局吊銷飛行員執照終身禁飛,副駕駛也被停飛1年,而涉事的智能航空公司行政總裁則在民怨沸反中引咎辭職。要知道,那還是一次私人飛行旅程,客機沒有搭載其他旅客;但這樣的罰單,足以讓人窺見行政主管部門對航空交通安全的重視程度。

  值得說道的是,桂林航空的罰單出來之後,有“資深機長”等認為“不能隨意加重處罰標准”。其理由無外乎兩個:一是認為網紅進機艙雖然違規,但不是危險行為;二是質疑“終身停飛”的合法合規性。進駕駛艙危險不危險,這恐怕不能想當然。1994年的俄羅斯空難,帶著12歲的亞娜和15歲的埃德進機艙的機長,估計也認為這種行為是“不危險”的。再說,機長莫非是火眼金睛的孫悟空,分得清在駕駛艙安全面前誰是神仙、誰是妖怪?最簡單的一個邏輯是:沒有主觀破壞的惡意,不等於沒有客觀放縱的風險。至於依據,民用航空局《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R4),對進入駕駛艙人員有明確規定。如果非要扯國際慣例,停運後參觀和飛行中亂來,這顯然不是同一個概念。

  網紅進機艙事件上,飛行安全確實是個爭議點。不過,還有個爭議點可能被很多人忽略了:在隨意進入駕駛艙的自由這件事上,每位普通乘客和當事美女網友擁有一樣平等的權利嗎?很顯然,估計大多數人連跟機長說句話的可能都不存在。那麼,這種特權的違規,不僅涉及風險考量、更涉嫌公平撕裂。換句話說,他們秀的不是“新奇特”,而是突破規矩與律法的特權之威風。

  機長擅自做主,讓網紅進入駕駛艙,“終身禁飛”有什麼冤枉的呢?要說不公,當事乘客也應該進入飛行黑名單。因為從供需兩個源頭杜絕飛機上的各種“秀”,起碼我們坐飛機的時候,心裡才會多些安全感。(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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