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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邊界不宜無限擴大
http://www.CRNTT.com   2019-11-26 14:37:37


  最近,征信很忙。ETC欠費超30日將上報個人征信、北京公租房違規將納入征信、探索無償獻血納入社會征信系統……納入征信系統的項目越來越多,其中一些引發爭議,這令人產生了“納入征信系統的邊界在哪裡”的疑惑。

  近年來,隨著信用問題的越來越受重視、社會征信系統建設的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各種個人信息都被以“信用信息”的名義納入到征信系統中,如頻繁跳槽、闖紅燈、亂扔垃圾、欠水電費……於是,社會征信系統幾乎成了一個沒有任何邊界乃至“無所不包”的大筐,這也一再引發對於“納入征信系統的邊界在哪裡”的疑惑。

  而相比“頻繁跳槽、闖紅燈”之類個人信息納入征信系統,最新的“無償獻血納入社會征信系統”的做法,事實上更值得關注、也令人疑惑不解。要知道,“無償獻血”行為,固然值得肯定、提倡和鼓勵,但這又并不等於“沒有無償獻血”就一定是一種應予否定、排斥甚至譴責的失信行為。無論從征信系統,還是無償獻血制度本身角度,“將無償獻血納入征信系統”其實都是不合適的,不僅在操作上顯得“方枘圓鑿”,而且在適用上也是涉嫌雙重越界的,不僅涉嫌逾越了征信系統應有的適用範圍邊界,也涉嫌突破了無償獻血制度的邊界——無形中,將原本完全屬於自主自願的“無償獻血”,變成了一種可以利用征信系統變相實施獎懲的信用行為。

  因此,社會征信系統征信範圍決不能沒有邊界,乃至無限擴張泛化。誠如相關專家指出,“征信一般來說還是和金融相關。對於某項信息納入征信系統還是要慎重”,而此前國家發改委發言人孟瑋也曾強調,“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始終堅持依法依規,合理適度,防止失信行為認定和記入信用記錄泛化、擴大化”,“什麼樣的失信行為將納入信用記錄,要有明確的法定依據。”否則,如果什麼信息應納入征信系統,可以無限擴大、毫無邊界,勢必會因魚龍混雜、不堪重負而最終損害征信系統本身效用的充分發揮,而且還會影響許多社會專業領域的正常管理秩序——如果無論什麼事都可以簡單推給“征信系統”,任由征信系統去實施獎懲,那麼還要那麼多不同社會專業領域的分工幹什麼呢?(來源:山東商報 作者: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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