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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亞裔抗議者在波士頓抗議哈佛大學的歧視政策。 (資料圖片) |
中評社北京11月8日電/自“哈佛歧視亞裔申請人”訴訟案開審以來,華人社區熱議不斷。美國亞裔舉辦多場集會,以公開發聲的形式表達群體訴求,倡議大學招生廢除種族考慮。《紐約時報》稱,此案是有關平權法案未來命運的戰鬥。
逆向歧視 由來已久
據美國《僑報》報道,美國波士頓聯邦地方法院10月15日開始審理哈佛大學招生程序中歧視亞裔美國申請人一案。
《紐約時報》此前報道,由美國保守派法律策略師愛德華·布魯姆創辦並領導的非營利組織“大學生公平入學”,2014年狀告哈佛大學在招生中系統性歧視亞裔,以“種族平衡”政策為由,壓低亞裔申請人的個性評分,把很多成績優於其他族裔的亞裔申請者排除在錄取範圍之外。
作為這種說法的重要佐證,哈佛大學一份2013年的內部研究顯示,如果錄取時僅考慮學術成績,新生中亞裔的比例將達到43%,而非裔只有不到1%。但哈佛10年來的招生情況顯示,亞裔平均只占新生整體的18.7%,非裔為10.5%。
哈佛招生案引發熱烈討論,不僅關乎教育公平,更劍指平權法案。美國平權法案始於上世紀60年代,意在通過法律形式對少數族裔、婦女等歷史上被排斥的群體給予關照。但哈佛等大學在招生中以其為法理依據,引發“逆向歧視”的爭議。《華盛頓郵報》評論說,此案可能成為圍繞平權行動展開的漫長辯論中的又一里程碑。
美國波特蘭州立大學教授李斧在接受本報採訪時指出,相對非裔、拉丁裔等族裔而言,錄取比率較高的亞裔則很少被照顧。如果亞裔被進一步“細分”,那麼亞裔中的華裔、印度裔、日裔還會更吃虧,這顯然不合理。
暨南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院長陳奕平認為,平權法案距今已有50餘年歷史,和其初衷漸行漸遠,嚴重扭曲了招生公平的原則,亟需糾正為了多元化而多元化的做法。
“平權法案對於扶助弱勢族裔,是有益處的。但是不能犧牲標準、過度執行,放棄公正會妨礙社會進步。”李斧認為,無論如何,把哈佛的招生錄取公訴到法庭上,都是對平權法案一次很好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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