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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正式被起訴 4000萬保釋金防潛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27 08:58:33  


陳振聰昨交出300萬元現金,及由弟陳振國(左)提出以2000萬元作人事擔保後,離開東區法院,即被近百傳媒爭相採訪。陳振聰今日下午4時半前,須存入1700萬保釋金“尾數”予法庭。明報
  中評社香港5月27日電/多次炮轟警方調查緩慢的陳振聰,終被警方商罪科正式落案起訴兩項偽造遺囑及使用虛假文件罪,昨日被解往東區法院提堂。律政司指陳振聰“很大動機缺席下次聆訊”,要求羈押他,法庭最後要求陳交出合共4000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才准予保釋,令在犯人欄內原本神情落寞的陳略見寬容﹕“我不擔心,我知自己沒有事。” 

  明報專訊,陳振聰於2009年與華懋慈善基金對簿公堂的龔如心千億爭產案中,被指使用假遺囑爭產。去年2月宣判時,法官直指陳手上的遺囑偽冒,翌日警方即拘捕他並將遺囑送往鑑證,經15個月調查後正式起訴他。根據本港法例,兩項罪名最高可各被判監14年。

  須交出旅證 逢周二周四報到

  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押後案件至7月8日再訊,將轉介往高院審理。她下令陳振聰交出2000萬元現金、及由其弟陳振國以200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其間陳須交出旅遊證件,逢周二及周四下午到山頂警署報到。陳步出法院後即驅車直接返回山頂大宅。

  陳振聰面對兩罪,首項偽造罪指他於02年7月28日至07年11月16日期間某日,在香港製造一份日期為06年10月16日的龔如心遺囑,卻訛稱由他人製造,意圖對他人不利。另一項使用虛假文書控罪則指陳於07年11月16日,明知該張龔如心的遺囑屬虛假文書,仍使用它以作出對其他人不利的行為。涉案日期02年7月28日,乃為龔如心慈善遺囑的定立日期,至於07年11月16日則為陳振聰將疑為偽造遺囑呈上法庭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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