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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5-06-19 00:51:59


未來的兩岸關係,應該進入法治階段。
  中評社╱題:海峽兩岸關係的法治階段與法治式改善路徑 作者:范忠信(杭州),杭州師範大學教授、法治中國化研究中心主任

  1949年以來的海峽兩岸關係史,是一部可能讓未來編修國史者難以落筆的尷尬歷史。這種在歷史文化和歷史地理的“一國”之內兩個對抗的政治實體之間“不戰不和不統不獨”關係格局,在世界政治史上是罕見的,其分裂持續之久和對民族命運影響之大尤其是世界罕見的。這一歷史的尷尬,歸因於中國近代化進程中不同政治力量集團及其不同治國主張的分歧和較量,也歸因於多元外來政治力量及文化在中國舞台上的衝突和較量。在這樣的較量之下,六十六年過去了,至今仍看不到兩岸關係向“統一”方向解決的清晰出路,這不能不令國人憂慮。未來如何走出這一尷尬,如何真正務實地解決兩岸關係問題,本著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決議的“法治中國”基本理念和邏輯,我們有必要可以做一個“大歷史”視角暨“法治”視角的思考,就“法治”地解決兩岸關係中的一些根本問題做一點基本構思,提出一點法治操作的參考意見。

  海峽兩岸關係“大歷史”新屬性和新特徵

  1949年以來政治分裂狀態下的兩岸關係史,與傳統中國的任何一次國家分裂史有著本質區別。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傳統政治規律下,古代中國的每一次國家分裂,其實質無非是兩者:或者是華夏民族內部不同實力集團為爭奪全國控制權而產生的分歧和較量,或者是華夏農耕民族與北方遊牧民族為爭奪中原控制權而產生的分歧和較量。這些分歧和較量,主要是權力和資源的爭奪,別的因素都是次要的。與歷史上的戰國、三國、南北朝、五代十國、宋遼金夏分裂對峙不同,1949年開始的海峽兩岸對峙有著“大歷史”視野下的新的屬性和特徵。

  兩岸關係的“大歷史”新屬性與特徵,主要可以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海峽兩岸對峙格局是國際政治力量較量在中國的延伸或持續。六十多年台海對峙格局,是二戰以來資社兩大陣營對陣格局或冷戰擴展或延續。國際上兩大政治陣營,實際上是各懷主張爭奪世界支配權的兩支最大力量。九十年代蘇東巨變雖然導致兩大陣營對峙格局形式上取消,但北約國家和前紅色國家之間心存芥蒂、互相戒備的後冷戰格局和思維仍在持續。台海關係問題有時只有繼續放在這一格局中才能真正深入理解;不同政治力量或政治實體之間的對立,實際上有著國際政治力量對立延伸的屬性。相形之下,中國歷史上的國家分裂,則是相對閉鎖模式下的華夏治理秩序內部分裂,是“中央帝國”之“天下國家”模式下列國爭霸式分裂,是沒有國際社會概念或國際政治鬥爭背景下的分裂。

  第二,兩岸對峙格局有兩種意識形態和政治制度較量的屬性。台海兩岸的六十多年較量,作為政治經濟軍事實力較量似乎與歷史上的分裂對峙並無二致,但因為意識形態和政治制度因素的加入,不能不承認有著新的歷史屬性和特徵。不管是“一國兩制”還是“一國良制”,都說明兩岸都不否認制度和意識形態因素在這一分裂對峙格局中的決定性意義,都承認兩岸分裂的最重要肇因是制度暨意識形態的不同,都承認重新統一的最重要前提是政治制度及意識形態問題必須先行解決(或者兩制在“一國”憲法制度下法治化並存,或者兩制整合為一制)。這樣包含根本制度及意識形態對立的國家分裂情形,在中國歷史上是沒有過的;雖然有士大夫把遊牧民族入主造成的政治分裂上升到“華夷之辨”、“人獸之異”的角度,但都明白分裂對峙各方之間並沒有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衝突。“五胡亂華”的北朝、十六國中的胡人政權、五代十國中的胡人政權、遊牧民族的遼金西夏政權、蒙古人的元政權和滿洲人的清政權,在進入中原地區後一般都立即採取漢家君主政治制度體系,亦立即接受尊孔崇儒意識形態,就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

  第三,海峽兩岸對峙格局受到在全球人權民主法治大潮下的深刻影響。自聯合國成立或二戰結束以來的國際政治主題或主旋律,就是人權、民主與法治。特別是“人權”幾乎統攝二戰以來的一切國際政治。某種意義上講,聯合國就是一個“人權民主法治”追求和建設的國際交流和監督俱樂部,而不再僅僅是國家政權之間為國家戰略利益縱橫捭闔的俱樂部,至少表面上如此。海峽兩岸分裂對峙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之下展開和持續的,因此就與中國歷史上的分裂對峙大不一樣:歷史上的分裂對峙,僅是華夏文明圈內不同政治集團之間的權力較量和資源爭奪;今日海峽兩岸對峙有著顯著的人權民主法治競爭的因素,有著國際人權民主法治大潮的影響因素。人權民主法治的得失或績效,已經成為國家統一工程的最大成敗評價標準。如無國際人權民主法治大潮,兩岸關係問題也許非常容易解決:以海峽兩岸綜合實力特別是軍事實力的巨大懸殊,若如古人那樣無需顧忌統一戰爭可能造成的人權民主法治損害,若如古代一般沒有國際人權民主法治輿論監督,“解放台灣”早已完成。如無國際人權民主法治輿論力的制約,如無社會主義制度在前蘇聯東歐和中國改革前的實踐挫折和教訓,如果眼下的國際政治格局反過來(即社會主義國家佔絕大多數而資本主義國家僅僅只剩下幾個)的話,我們也就沒有必要刻意地強調“一國兩制”、“和平競賽”、“井水不犯河水”以取悅於台港澳人民和國際社會了,那就會理直氣壯地堅持一國一制的社會主義統一了,那麼兩岸分裂對峙也持續不到今天。

  海峽兩岸關係憑借力的四個歷史階段

  海峽兩岸關係在過去六十六年裡,經歷了多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如果以每個階段據以解決相互關係問題的主要憑借力或依據來劃分,我們可以把過去數十年的兩岸關係發展劃分為武力階段、胞誼階段、經濟階段、法治階段等四個階段。

  (一)武力階段

  從1949年開始,到1979年停止金門炮擊為止,這三十年間的海峽兩岸關係,可以稱為武力階段。那時的大陸官方口號是“解放台灣”,台灣官方則聲稱“反攻大陸”。互相炮擊,小型衝突,局部破壞騷擾,相互策動飛行員駕機叛逃等等,是這一階段兩岸之間對話的典型方式,軍事手段被視為處理兩岸關係的最簡便手段,征服或消滅對方成為解決相互關係問題的直接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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