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新疆日報刊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16年7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7月29日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認定與公告
第三章安全防範
第四章情報信息
第五章調查
第六章應對處置
第七章教育管理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十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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