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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遛狗”引爭議 文山:勸導教育為主
http://www.CRNTT.com   2018-11-06 11:24:09


  中評社北京11月6日電/  近日,雲南文山市發布了一則《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下稱《通告》)。《通告》稱,在文山市區7:00至22:00禁止遛犬。此通告一出引發網友爭論。官方回復稱,該規定無強制性,以勸導教育為主。

  居民認為“一刀切”規定太死板

  昨日,記者從文山市人民政府網站上看到該《通告》,《通告》稱,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養犬管理,優化市民居住環境,維護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文山城規劃區範圍內犬類一律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放養。通告內包含七項,其中第二項中的第二條寫道,在文山市區養犬,應遵守攜犬出戶時,犬只必須使用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並由成年人牽引,早上7:00至22:00禁止溜犬。

  此外,通告對犬只禁止進入區域、疫苗防疫、糞便清理、乘坐交通工具和電梯等方面也做了相關規定。通告還稱,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對於該通告內容,昨日有文山居民告訴記者,強烈支持文明養犬,規定遛狗時間能降低寵物傷人幾率,也能讓清潔人員在固定的時間裡對寵物糞便等進行統一清理。

  也有居民認為,該規定有種“一刀切”的感覺,並不是很合理。“養寵物狗的人都知道,每天都必須帶狗出去溜達,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這個規定時間太死板了。”文山居民張女士家裡養了一只金毛犬,她告訴記者,自己和父母住在一起,有時候她不在家便是父母替她遛狗。“晚上十點後才能出門遛狗,我父母都七十幾歲了,老人家這麼晚出門會不會有安全隱患?我有獨身女性朋友養狗的,大晚上出門遛狗,是不是也不太安全?”

  官方:非強制性規定無處罰措施

  昨天11時30分左右,新京報記者聯繫到文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辦公室,辦公室唐主任稱,該時間段是根據文山的實際情況制定。“早上七點後和晚上十點前,許多市民會外出散步鍛煉,但過去有些遛狗市民不給狗拴繩,造成狗撲人、隨地大小便的情況,引來許多市民投訴,因此我們設立了這一規定。”

  唐主任稱,該通告無強制效力。“這只是一份通告,並非強制性的法律法規,我們現在是以勸導教育為主,沒有具體的懲罰措施。”

  對於該通告頒布後是否有效果,唐主任告訴記者效果明顯。“以前遛狗的人多,影響市民鍛煉、上下班,有時一天能接到兩三個投訴電話,規定出來後,我們辦公室目前還沒接到投訴。”

  對於網友認為該條例規定“一刀切”的看法,唐主任稱,條例的合理性可進行探討,但要通過相關程序才能進行修改。

  聲音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

  “一刀切”行政命令不人性化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多地對居民遛狗時間出台相關規定,但標準有些許差異,多數要求養犬人不得攜犬在白天出門遛狗,比如雲南楚雄、陝西富平、浙江臨海、浙江瑞安,其中陝西富平詳細規定處罰措施,對於違反遛狗規定的,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餘均沒有規定處罰措施。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這一規定不太妥當。“設立7時到22時這個時間段禁止遛狗,有什麼科學依據?”

  汪玉凱認為,要對這一問題進行治理,重點不應落在限制遛狗時間上,而是在養犬的細節治理,例如督促狗主人遛狗牽繩、清理糞便等,讓這些細則能真正落地實施,才是犬類管理的關鍵。

  “有些部門行政命令慣了,城市治理太過於簡單化,不懂得人性化。養狗是一種生活愛好,如何管理好居民養狗對公共生活帶來的困擾,不是簡單的行政命令能夠規定的,一刀切的行政命令只會引發混亂和質疑。”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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