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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力堵非法利用人類遺傳資源“源頭”
http://www.CRNTT.com   2019-06-12 21:49:22


  中評社北京6月12日電/“這個條例重在保護我國人類遺傳資源,促進人類遺傳資源的合理利用,從源頭上防止非法獲取、利用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生物技術研究方面的活動。”12日,司法部立法三局負責人彭高建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政策吹風會上這樣表示。

  新華社消息,日前,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6章47條,規定了人類遺傳資源的采集和保藏、利用和對外提供、服務和監督、法律責任等內容。

  隨著形勢發展,中國人類遺傳資源非法外流不斷發生;人類遺傳資源的利用不夠規範、缺乏統籌;利用中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國際合作科學研究的有關制度不夠完善等問題。

  為此條例規定,加大對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的保護力度,開展人類遺傳資源調查,對重要遺傳家系和特定地區人類遺傳資源實行申報登記制度。

  條例還規定,外國組織、個人及其設立或者實際控制的機構需要利用中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科學研究活動的,採取與中國科研機構、高等學校、醫療機構、企業合作的方式進行。

  條例強調,將人類遺傳資源信息對外提供或開放使用,實行備案並提交信息備份;可能影響中國公眾健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通過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組織的安全審查。

  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詹啟敏表示,條例適時出台,鼓勵以保護人民健康為目的開展人類遺傳資源研究開發活動,將極大促進健康中國目標的實現。

  “只有對人類遺傳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並重,才能抓住時代契機,更好地開發利用寶貴資源,促進我國生物醫學研究的國際化發展趨勢,實現健康中國偉大藍圖。”中國科學院院士、復旦大學副校長金力這樣認為。

  彭高建介紹,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生命科學研究、醫療活動的規範和管理,國務院還將加快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安全管理和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與《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共同構成全過程的監管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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