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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揚轟大法官擋藍不擋綠 護航執政者
http://www.CRNTT.com   2018-10-11 13:57:34


藍委吳志揚。(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10月11日(記者 倪鴻祥)中國國民黨“立委”吳志揚今天上午在“立法院”批評“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近來駁回多起聲請“釋憲”案,包括“監察院”提的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案、國民黨與親民黨“立委”連署提出前瞻計劃條例“釋憲”案,以及軍公教團體提出年金改革“釋憲”案等,“司法院”根本是黑箱作業,為政治服務,擋藍不擋綠,已經變成駁回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開會,審查《勞動事件法》草案及《勞動訴訟程序法》草案,“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出席備詢;吳志揚質詢時,先指實際訴訟程序裡如果沒有做好配套,勞工實際上仍會處於相對弱勢,接著話鋒一轉質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接連駁回“釋憲”聲請案。

  吳志揚質疑,蔡英文昨天雙十節演講完全沒提到司法改革,不知道她是忘記了還是放棄了?大法官會議是“憲法”惟一的解釋的單位,可是為何要把門開這麼窄?在怕什麼?近年來各項“釋憲”聲請案,幾乎都被大法官用各種理由駁回聲請。

  他舉例,一是軍公教團體聲請年金改革的“釋憲”案,大法官會議駁回理由是他們還沒聲請救濟。

  二是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新北市、南投縣、苗栗縣等6縣市政府認為年金改革恐有違憲之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也遭駁回,駁回理由是地方政府必需請上級機關呈轉。

  三是駁回國、親兩黨提出的前瞻條例的“釋憲”聲請,理由是部分“立委”沒有投票。

  吳志揚表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現在更離譜,10月5日決議不受理“監察院”提出的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案,理由是“憲法”未賦與“監察院”有違憲審查權和聲請“釋憲”權;“司法院”並無受理“監察院”聲請“釋憲”的憲政慣例;“監察院”聲請黨產條例“釋憲”不能算是“行使職權”,因此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的規定,不予受理。事實上,“監察院”是聲請“釋憲”,並非做違憲審查。

  吳志揚舉出大法官湯德宗在不同意見書明白指出,多數大法官費盡洪荒之力,不惜背離先前慣例,不顧外界質疑,為政治服務、為執政者護航,大法官的神聖性日漸幻滅。這話講得很重,而且會留下紀錄,整個大法官制度都因此蒙羞。

  吳志揚說,嚴重懷疑“監察院”有辦藍不辦綠的陳師孟,“司法院”也專門擋藍不擋綠,大法官會議現在準備好各種理由,不想審就駁回,連誰贊成、誰反對都不公布,根本是黑箱作業,為政治服務,擋藍不擋綠,已經變成駁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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