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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迷藏星爺身分證被拉 周星馳:要守法
http://www.CRNTT.com   2005-10-13 12:36:19


周星馳的電影《大話西遊》極受歡迎。
  中評社香港10月13日電╱香港土產巨星周星馳一名超級影迷,九年前在香港尖沙嘴緬甸台後巷撿獲偶像的身分證,不但沒有交回警署,還一直珍藏於錢包內,本月初在香港油麻地被警方截停調查時遭揭發,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藏有他人身分證罪,案件押後十一月二十三日判刑,以候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完成。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周星馳昨作出簡短回應:「Fans(影迷)擁有我的物品,可以諒解、理解,但作為巿民都要奉公守法。」 

  四十三歲的男被告區展文,昨出庭時戴上眼鏡,報稱任職調酒師,被控本年十月四日在油麻地鴉打街與永星里交界,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管有屬周星馳的身分證。 

  辯方律師求情說,被告現任職酒店助理經理,是周星馳的超級影迷,九六年當被告撿獲偶像的身分證後,興奮莫名,一時貪玩決定據為己有,以作私下觀賞。裁判官暫將被告的保釋金由原來的一千元調高至五千元。 

  審訊期間,主審裁判官練錦鴻好奇地問主控官:「是不是那位影星周星馳?」主控回答:「對呀!」練官再追問:「可不可以看一下(身分證)?」但主控官指「無攜帶上庭。」 

  主控官在庭外對記者透露,警方曾聯絡影星周星馳,以確認他曾遺失身分證一事。 
香港警方原準備要求周星馳抽空錄取證人口供,但因被告早已表明會認罪,結果警方未有正式向周星馳拿取書面供詞。 

  案情指出,在九六年某日,被告路經尖沙嘴緬甸台後巷時撿獲周的身分證,即將它作私藏。 

  在整整九年期間,他均將它隨身攜帶,而在一次警方截查時被揭發。 

  在警方警誡下,被告指是因為貪玩,才私下作保存。 

  超級影迷被告區展文為閃避記者拍照,一度在梯間不慎倒地,坐在地上雙眼泛起淚光,哀求記者放他一馬,並說樣貌被登報後可能被會炒。在場記者見被告慘況,查問需否召救護車,但被告堅持不需要。  
記者昨日黃昏曾到訪被告家,一女子應門。 

  問及被告是否周星馳影迷、其房中是否存有大量周的影碟時,女子先答:「不是呀。」不過,她旋即改口說︰「不知道。」並大力關門。

  對於有人因私藏偶像周星馳的身份證而被起訴,周星馳的助手田啟文回應香港《成報》時指出,周星馳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大頭蝦」(冒失鬼),多年來已有多次遺失身份證的前科,所以對於何時遺失涉案的身份證根本無從稽考。 

  失涉案身份證無從稽考 田啟文又指,周星馳在96年未聘請助手前,在拍戲時經常因將銀包隨處亂放而遺失身份證,次數之多已不能憶及。直至近年,周星馳聘請助手後,獲助手多番提醒,才將遺失次數逐漸減少,但亦曾聽聞周星馳被人偷去銀包。雖然有指涉案男子的行為,純粹是為了將身份證留作個人紀念,但田啟文強調「喜歡歸喜歡,做違法事始終不對!」 

  自香港兒童節目《430穿梭機》出道的香港影星周星馳,在92年憑?《審死官》首度榮獲亞洲影展影帝。01年,他更以電影《少林足球》,榮獲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導演及男主角。 

  而周星馳在電影中所採用的獨特文化,多年來亦經常成為學者的研究對象,影響遍及內地和海外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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