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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案值得中國企業家深思反省

http://www.CRNTT.com   2008-11-30 00:09:38  


黃光裕
  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訊/新京報發表署名文章指出,在衆多知名企業家落馬之後,要考慮對不合理的管制、監管制度進行變革。主要內容如下: 
  
  黃光裕成為焦點人物,北京市公安局證實,國美集團董事局主席黃光裕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從輝煌的財富領袖,到犯罪嫌疑人,如此命運轉變,令人錯愕。 

  其實公衆需要理性看待個人與企業的關係,如果企業建立了規範的現代公司管理體制,其運營和生存就不因管理層個人的際遇而發生決定性逆轉。讓個人與實體適當分離,讓企業在一套制度下自行規範運轉,正是30年來中國企業管理方面改革的一個目標,突發事件是檢驗這個目標有無達成的契機。對此,輿論要給予企業必要的包容,保護與黃光裕相關企業的權利。 

  就企業家群體而言,毫無疑問,過去三十年間,中國已經成長出一個相當龐大的企業家群體,他們也正是中國奇跡的創造者。但是,如同這一經濟增長同時伴隨著嚴重問題一樣,企業家群體的精神狀態、行為方式同樣存在嚴重缺陷。正是這種缺陷導致中國出現了一個引人注目的現象:企業家的高犯罪率。過去二三十年間,問題富豪層出不窮,一位又一位財富英雄身敗名裂。不光是私人企業家,國有企業管理層犯罪也不能幸免。 

  這樣的悲劇需要反思。現有經濟體制是從計劃體制時代延續下來的,雖然已經變革了三十年,但政府一些部門仍然掌握著重要的資源,對經濟活動享有巨大支配權,而由於缺乏有效監督,一些管員利用這些權力尋租。 

  在衆多知名企業家落馬之後,要考慮對不合理的管制、監管制度進行變革。行政部門恐怕應當約束自己的權力,必要的監管也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至於立法部門,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的時候,也應當想更多辦法限制行政部門的權力。 

  雖然不合理的制度有責任,但企業家自己也要承擔責任。一些企業家逐步發現,通過賄賂官員可以很方便地獲取超常規的利潤,便主動地在官員身上加大投資,為自己購買某種特權。 

  特權會腐蝕人的心靈。這些非常具有野心的企業家通過金錢收買官員之後,其心態、行為模式必然發生某種微妙的變化。他們會強橫地對待交易夥伴、第三者,他們會肆無忌憚地操縱市場。在自大心理驅動下,他們會謀求企業超常規的擴張,盲目追求全國第一、世界第一。這種狂妄、放縱、肆無忌憚,最終給他們招來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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