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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機發問 政府如何監管市場

http://www.CRNTT.com   2009-03-17 09:38:40  


金融監管問題因金融海嘯而受到空前重視
  中評社北京3月17日訊/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余顯財今天在《解放日報》發表文章“政府監管與市場法則”。文章認爲,此次國際金融危機在本質上依舊是一個政府與市場的關係處理問題。因此,加強微觀層面的道德約束,和宏觀層面的法制約束,才是防範金融危機的治本之舉。文章内容如下:   

  源自美國的這場世界性經濟危機尚未見底,其影響和最終損失還無法估量。究其原因,許多經濟學家將其歸咎於美國的過度信貸消費、國際金融體系的不合理或是國際貿易的不平衡。這些其實都是通常可見的存在於國際上的一些不合理不穩定因素。但這些因素并不孤立,互相之間有著某種必然聯系。 

  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金融體系的建立,使得美國可以很方便地通過濫發美元來購買全世界的貨物。但是,當美國不能輸出等量的貨物來償還別國的債務時,這種購買的結果也就必然導致國際貿易的不平衡,信用風險的累計。當然,這些情況發生有個前提,就是美國居民的過度消費,因為購入貨物的根本動因是消費旺盛。經濟學的基本規律告訴我們,個人的消費應該受收入約束,消費產品的前提是要為別人提供等量的產品。假如說居民現在或者將來沒有或不能為別人提供等量產品,也就是說現在沒有錢或者將來沒有還款能力,那麼這種消費是不能持久也是不應該發生的。但事實上,這種情形在美國卻發生了。於是我們就看到了,那些沒有多少還款能力的人,所謂次級信用者都在大量借債消費,最終醞釀成了金融和經濟危機,并擴散到全世界。 

  但分析還沒有結束。既然次級信用者沒有什麼還款能力,那金融機構為什麼願意貸款給他們消費呢?這又是經濟學的又一規律:高風險帶來高回報。次級信用者信用級別低,因而貸款利率就高。這事實上這就形成了一個矛盾輪回:越是沒錢的次級信用者,消費成本越高;越是消費成本高,違背信用的風險就越是大。這種市場運行方式,在泡沫掩蓋下時尚可維持,一旦泡沫破滅,危機必然爆發。這種傳導機制使我們看清了危機爆發前後的一些事實的真相,危機爆發前華爾街高管們拿的是將企業置於高市場風險之下得到的動輒千萬美元的驚人薪酬,危機後是衆多金融機構的破產或陷於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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