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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大礦的致命一小時 疑慮重重

http://www.CRNTT.com   2009-11-23 10:22:29  


圖為被震塌的提煤井口,可見爆炸威力驚人
  中評社北京11月23日訊/《東方早報》今天刊登評論員魯寧的文章“國有大礦的致命一小時疑慮重重”,文章表示,“數不勝數的礦難,上演數不勝數的悲情。以往一出現礦難,人們總拿小礦安全投入先天不足做推脫,總是先揪住無良‘煤老板’再說。可僅今年以來,前後兩起特大礦難卻偏偏發生在安全投入充足的國有特大煤礦,這又讓人作何理解?”其內容如下:

  礦難!又是特大礦難!

  11月21日凌晨2時30分,黑龍江龍煤集團鶴崗分公司新興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截至昨晚23時,已有92名礦工不幸遇難,另有16人下落不明。

  爆炸驚動“北京”,胡錦濤、溫家寶在第一時間作出搶險救援批示,分管副總理張德江飛赴現場組織救援。中央以如此“規格”處置此事,足見此次礦難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危害)有多麼嚴重。

  這是入秋以來國內公開見報的最大一次礦難。上一次特大礦難發生於今年2月22日,在山西焦煤集團西山煤電屯蘭煤礦,也是瓦斯爆炸所致,造成74名礦工死亡。

  需要指出的是,短短9個月內發生的兩次特大礦難,均非發生於小煤礦(窑),而是都發生於兩家國有特大煤業集團的下屬煤礦。以本次發生特大礦難的新興煤礦為例,它是一座擁有3000餘名礦工、年核定產煤145萬噸的大型現代化煤礦,和此前發生同樣慘案的山西屯蘭煤礦一樣,安全生產防護設施一應俱全,管理也比較規範。作此判斷的一個旁證是,該礦所在的龍煤集團屬國家500強企業,其鶴崗分公司有8.8萬餘員工,光工程技術人員就有近1400人。而且,龍煤集團目前正處於整體上市籌備期。有鑒於此,此次特大礦難究竟是不可避免的偶發事故,還是人為因素所致的“人禍”?立即成為輿論普遍質疑的焦點話題。

  礦難發生後,最高檢當即決定派員介入事故調查(昨日已抵達現場),重點圍繞事故背後是否存在官員不作為、亂作為以及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職務犯罪展開調查。很顯然,最高檢出乎尋常的快捷反應,客觀上恰好為質疑提供了心理支持。

  根據媒體現場動態報道,按礦方的說法(援引昨日新華網報道),礦難發生前約一小時(當日凌晨1時37分),礦調度室接到井下險情報告,礦方立即切斷電源,並當即組織井下礦工撤離。若礦方此說成立,意味著從接警並採取撤離措施再到爆炸發生的時間近一小時。在目前尚無井下28個采掘面(點)分布面積及深度(這裡涉及撤離所需的必要時間計算)的具體報道前,人們不敢認定這“致命一小時”內,礦方所安排的撤離措施是否存在問題甚至“欠作為”。

  然而,援引昨日《南方日報》和《中國青年報》現場採訪兩位礦難直接親歷者的口述,疑慮立即被放大:

  疑慮一、27歲的礦工王新剛自述是當班“開拓機電工”,事故發生前,他升井取飯,返回時迎面遭遇爆炸造成的衝擊波,頭部、雙手、雙足受傷。如果他的口述是可信的,就意味著他取飯返回井下時巷道內的升降機仍在工作——這等於直接質疑了礦方凌晨1時37分接警後立即切斷井下電源的說法。而電源是否真被切斷,系事故責任認定的關鍵證據之一。

  疑慮二、49歲的胡玉也是當班礦工,他告訴記者,在距離爆炸還有兩個小時的時候,空氣中彌漫的一陣煙霧讓他頓時失去了知覺,直到一個半小時後,他才慢慢恢復知覺,但腦子仍很迷糊,並開始嘔吐。巨大的驚嚇讓他一時大小便失禁。如果這段描述是真實的,尤其是“在距離爆炸時間還有兩小時……”這一關鍵 “時間”沒有記錯的話,那麼至少在凌晨零時30分,井下個別采掘面瓦斯已嚴重超過安全標準,否則,當班礦工不可能失去知覺,不可能出現嘔吐,更不可能恢復知覺後發現大小便已失禁。如此一來,第一、礦方從接警組織礦工撤離到爆炸只有1小時(53分鐘)的說法就更加值得懷疑;第二、兩小時前部分采掘面已呈煙霧彌漫,那麼井下有瓦斯安檢員值班,有完善的瓦斯濃度自動報警系統,為什麼沒有向礦值班室報警。莫非瓦斯安檢員恰好在打盹,瓦斯濃度自動報警系統偏偏在此千鈞一發之際失靈?

  數不勝數的礦難,上演數不勝數的悲情。以往一出現礦難,人們總拿小礦安全投入先天不足做推脫,總是先揪住無良“煤老板”再說。可僅今年以來,前後兩起特大礦難卻偏偏發生在安全投入充足的國有特大煤礦,這又讓人作何理解?一種可能是,安全防範設施齊備,安檢人員足額配備、監管制度也十分完備,但統統成了花瓶和擺設。礦難的真相究竟如何,有待已經抵達現場的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查個一清二楚——對死者有個交代,對家屬有個交代,對社會有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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