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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何時才能遠離公民床第?

http://www.CRNTT.com   2010-04-07 11:51:36  


   
  此外,我們也應該走出一個誤區,在道德上不為人接受的行為,未必就違法。這是兩個評價標準,需要嚴格區分開來。比如SM、換偶、群交等行為。你可以不接受,但是也需要尊重他們的選擇。總體算起來,這部分人並不少,美國的比例要超過4%,中國可能會低一些,但是中國的人口基數大。 
 
  我們每個人都有成為“少部分人”  在談性不色變的今天,看黃碟,下載AV,是很正常的行為,我們不會希望這會成為被逮捕的理由。如果尊重小部分人的權利,尊重私域內的行為,也等於保護了自己。因為每個人都有成為“少部分人”的那種可能。(來源:搜狐評論)

新聞鏈接:南京副教授涉聚衆淫亂案今開審

     2010年04月07日 07:41華商報

   本報訊(記者劉海宏)今日上午9時,南京某大學副教授馬曉海(化名)涉嫌聚衆淫亂案將在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3月10日,包括馬曉海在內的22人因涉嫌聚衆淫亂罪被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起訴。因為“大學副教授”的身份,馬曉海成了媒體關注的焦點。在這起案件中,他有可能面臨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

被訴參與聚衆淫亂18起

  事發時,馬曉海是南京某大學副教授;而半個月前,他已從學校辭職。出生於1957年的馬曉海曾經歷過兩次失敗的婚姻,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親住在學校公寓裡。為了尋找下一段感情,他開始網上交友,并通過網絡對夫妻交友產生好奇。2004年,他和網友“火鳳凰”一起,有了第一次換偶經歷。後來,他建了一個QQ群,也參加了多次換妻活動。起訴書顯示:2007年至2009年8月間,馬曉海組織或參與聚衆淫亂活動18起,其中,14起發生在他家中,也因此馬曉海被列為該案“第一被告人”。

  “我不認罪!”就在4月6日,開庭的前一天,馬曉海依然堅持。他說,直到去年8月21日被帶到派出所時,才第一次知道有“聚衆淫亂罪”這個罪名。他說,不認罪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不管是聚衆淫亂、打架還是示威,都是發生在公共場所,但他的行為是發生在家裡或者賓館等私人場所,沒有社會危害性,不應以聚衆淫亂罪論處;二,公權力不應該幹涉公民的私權。“作為一個地球上的人,我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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