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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民主”的悲劇

http://www.CRNTT.com   2010-04-29 11:03:04  


  中評社北京4月29日訊/媒體報道,河南省洛陽市白鶴鎮西霞院初中學生雷某因與同學打架,班主任組織全體同學投票表決其去留,在得知自己被大部分同學投票趕走後,這名15歲的花季少女選擇了離校投渠自殺。騰訊網《今日話題》今天刊登評論文章“少女‘被民主’的悲劇”,文章表示,“悲劇跟投票有關,這個投票是當事人的‘被民主’…”。其內容如下:

  15歲女生和同學打架,老師讓學生自主管理,全班同學投票表決,決定是讓她留下學習還是請家長將其帶走家庭教育一周。在得知自己被大部分同學投票趕走後,花季少女留下遺言,投渠自殺。

  悲劇跟投票有關,這個投票是當事人的“被民主”。接受義務教育是少女的基本權利,投票剝奪這種權利,是公共決策的越界,是群域的民主侵害了己域的自由。投票的同學也“被民主”了,他們的投票不是自由意志的反映,而是在老師的主導下進行的。

  悲劇的發生,提醒人們防備以多數的名義傷害個人的自由。

  ●投票引發的悲劇
 
  少女“被民主”,投水自盡

  4月6日,雷夢佳和同年級其他班另一個女同學打架,班主任在4月7日組織全體同學投票:是留下來給她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還是讓家長將其帶走家庭教育一周。結果對雷夢佳不利。26個同學選擇讓她回家接受教育一周,12個同學選擇再給她一次機會。

  根據多數學生的意見,班主任給雷夢佳的母親朱女士打電話,讓她把孩子領走。對於老師的決定,朱女士說“自己並沒有反對”,但當她趕到學校時,卻發現自己的孩子不見了。10時許,雷夢佳在學校附近黃河渠邊的青石板上留下三句遺言,隨即投渠自盡。再過三天,就是她15歲生日。

  ○同學和老師也是“被民主”受害者

  雖然經過了“民主投票”表決,是所謂“自主管理”,但是這種“民意”,其實是班主任一手導演,建立在侵犯他人權利基礎上,經不起推敲。

  悲劇發生後,輿論的矛頭直指老師和學校。當事的班主任神思恍惚,已在家休息。全校48名老師人人自危,“不敢管學生了,學校的教學管理工作面臨崩潰”,該校負責人李校長說,“懇請媒體放過老師。”

  “每一票都是射向同學的子彈”,同學的情況又能如何呢?將心比心,誰又能安然處之。香港一位老師跳樓後,二十多名學生需要接受心理輔導,但是還沒有聽說有誰去給雷夢佳的同學進行心理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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