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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下 香港人權進步

http://www.CRNTT.com   2010-10-19 11:29:52  


香港在回歸後切實做到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中評社香港10月19日訊/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劉夢熊今天在《文匯報》發表文章“一國兩制”下香港人權的進步”。作者表示:“香港回歸13年來,中國政府恪守‘一國兩制’承諾,香港特區政府在實施‘港人治港’過程中,《基本法》所規定的香港居民各項自由和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回歸之後‘一國兩制’架構下的香港人權狀況比起殖民統治時期有了飛躍進步,狀況良好。香港在保障人權方面取得的巨大進展與中國政府信守承諾,說話算數密不可分。香港的人權成就與國家的人權進步息息相關,與時俱進!”文章內容如下:

  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在香港行使主權已整整13個年頭了!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基本法》明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在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裡,《基本法》特別列出了“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以及人身自由、通訊自由、遷徙自由、出入境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選擇職業自由、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自由、婚姻自由等等,全部受《基本法》保障。

                 香港居民各項自由和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保障香港人權的《基本法》是1990年4月4日通過、公布的。雖然如此,由於與祖國疏離了150多年,由於內地一度實行“階級鬥爭為綱”造成的陰影,也由於殖民當局撤退前部署的所謂“民主拒共”思潮影響,所以一開始外部世界和香港反對派人士對回歸後香港的人權發展抱著懷疑和悲觀態度。最典型的是香港反對派頭面人物回歸前訪問美國、歐洲時,一再以悲情姿態哀嘆:“中國收回香港之後,我們要被捉去坐牢,準備把牢底坐穿!”云云。

  可是,13年來中國政府嚴格恪守“一國兩制”承諾,香港特區政府在實施“港人治港”過程中,《基本法》所規定的香港居民各項自由和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回歸之後“一國兩制”架構下的香港人權狀況比起殖民統治時期有了飛躍進步,狀況良好。連曾斷言“香港已死”的美國權威刊物也承認“判斷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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