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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賣樓賑災”疑雲

http://www.CRNTT.com   2011-01-24 10:39:05  


 
  ■ 整個事件仍然疑雲重重

  算賬:4幢樓“不見了”?

  該樓群總共9幢樓,按成都市政府的說法,除了1幢樓還未處置,其它樓已經變現15億打入賑災賬戶。但是記者查詢公開資料發現,的確可以查到該大樓的3筆交易,這3筆交易總共賣出去4幢樓,這4幢樓的交易價格已經達到15億元。如果另外4幢樓也交易了,那麼錢去哪了?如果沒有交易,那麼成都方面的澄清就是在說謊。

  探究:交易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嗎?

  2008年11月,中國民生銀行購買6號樓作為其成都分行營業辦公大樓,而民生銀行成都分行2008年2月26日剛搬入其位於成都人民南路新購的六層共13000平方米超甲級寫字樓,其裝修花費就達到1600萬元,此次購買新行政中心之舉被媒體指為“離奇”。

  ■ 信息不公開,行為無程序

  政府信息不透明是質疑發生的誘因

  按成都方面的回應,所有拍賣工作都運轉正常、進展順利,那麼為何在兩年多的時間里,有關新行政中心規劃變更和資產處置的情況,成都方面不但從未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主動公開這些“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而且還嚴禁當地媒體進行任何報道呢?即便拍賣工作不順利,只要及時向媒體和公眾傳遞拍賣信息和事情進展,就算過程有點緩慢,也會得到民眾的諒解。但韓寒在博客中透露,自己曾5次致電市長熱線,均是“線路真忙”,致電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相關人員的回答是我們習以為常的“不清楚情況”。

  本質上,從立項、建設再到賣樓,整個程序存在著重大的缺失

  從表面上看,輿論的質疑是由政府信息公開不及時、不到位而引起,深層次的原因卻在於,成都市新行政中心從立項、建成到政府承諾“賣樓賑災”,再到現在的規劃變更、資金變現,都是在當地政府的強力主導之下進行的,整個過程在法定決策程序和監督環節上存在著重大缺失。新大樓這樣一個堪稱巨無霸式的超大型建設項目,成都市政府從未向市人大進行報告,後者也沒有對該項目的財政支出履行審批手續和監督職能。同樣,2008年汶川地震後,成都市作出的“賣樓賑災”承諾,也沒有經過人大機關的批准,直接由政府負責人對外發布,就算正式決定了。這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失,且給後來政府被指“詐捐”留下了話柄。成都市政府涉嫌“詐捐門”事件再次警示我們,人大機關需要加強對這類重大個案的預算監督,從長遠看,更需要通過全面系統的制度建設,重點加強對公共財政使用的體制性監督,依法履行對地方重大事項的決定權,從源頭上防止重大投資、重大項目成為地方政府的“預算外開支”。


  結 語:我們期待成都市政府對大樓拍賣事宜能夠給出一個明確、詳細並且公開的說法。

  (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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