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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前推進民營資本發展的真正障礙

http://www.CRNTT.com   2012-03-13 09:22:56  


打破金融業的國有資本壟斷,放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門檻,是今年兩會關於金融改革提得最多的建議。
  中評社北京3月13日訊/打破金融業的國有資本壟斷,放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門檻,是今年兩會關於金融改革提得最多的方向性建議。其實,近年來經濟學家們一直在推動金融領域對內開放的改革,但在如何改的問題上還未能達成共識,對在改的過程中產生的新問題也還沒有足夠的認識,特別是政府角色錯位。

  上海證券報發表銀河證券首席總裁顧問左曉蕾文章表示,經過多年的推進,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行業已有了不小的進展。國際金融危機以來,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2009年,民間資本在被允許以小額金融信貸公司的形式開始進入金融業的試點,到2011年11月,這類公司已超過4000家。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還有加速批准小額信貸金融公司的態勢。加上擔保公司和一些投資公司,非正規金融機構的規模可能已經超萬家,資金規模或已達數萬億之巨。

  文章分析,但是在快速推進民間資本的發展過程中,政府角色出現了兩個方向性的分化:

  第一個方向性分化,是政府對民間資本的金融活動缺乏有效監管。現代金融活動與風險緊密關聯,所以金融行業的審慎監管體系是其他行業沒有的。但因為民間金融機構活動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原則上不屬銀監會監管,而地方金融辦並非專業監管機構,並無相關職能,致使有效的制度建設嚴重缺失。

  尤其嚴重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對金融業缺乏基本了解,把金融業當成與實體經濟中的其他行業並行的獨立行業來發展,甚至提出讓金融業貢獻當地GDP總量的30%。殊不知金融業與其他行業不一樣,原則上金融機構應是為實體經濟服務的中介機構,金融行業的競爭性不應體現在脫離實體經濟增長的競相擴張上。如果地方政府像推動其他行業那樣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推動金融業,像扶持其他行業那樣出台扶持政策大開綠燈而不是按照金融業的高風險特點加強監管,金融機構就會利用行業特點加大高風險高杠杆運作,被放行的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商業模式就會是大規模“錢”生“錢”的純粹“資本運作”。金融行業脫離實體經濟發展的高風險的商業模式,一旦引發危機就會產生難以估量的放大效應,比傳統意義上經濟周期引發的危機要嚴重得多。

  溫州金融活動最典型的事例。作為民營經濟發展最快的溫州,民間資本也敏感地利用了政策率先在金融領域展開了投資活動。但應運而生的小額信貸金融公司、擔保公司、投資公司,並沒有像初衷期望的那樣為小微企業服務。溫州有1100多億資金在做資本運作和投資,但是溫州的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特別突出。民間借貸高利貸盛行,高風險“錢”賺“錢”的活動非常活躍,套取銀行資金和作為房地產的過橋資金的事情時有發生,最後連續出現資金鏈斷裂,老板跑路,公司倒閉的事件,地區性金融風險加大,迫使政府不得不出面開啟救助地區金融風險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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