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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滿為患”是中國社會無法承受之重

http://www.CRNTT.com   2012-03-13 09:55:28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央紀委原副書記劉錫榮,昨天在浙江代表團全體會議上建議制定《編制法》,制止“官滿為患”。
 
立法控制“官滿為患”刻不容緩

  2012年03月12日08:46東方網 潘洪其 《北京青年報》評論員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央紀委原副書記劉錫榮3月10日在浙江代表團發言,建議制定《編制法》,通過立法遏制“官滿為患”的現象。他說,有些地方亂設機構、亂定級別,領導職數和公務員人數超標,一些鄉鎮好幾百個幹部,一些地方政府秘書長有十幾個,每個秘書長都要給房子、配汽車,這些支出最終都是老百姓買單,“老百姓再勤勞,也養不起這麼多官啊!”

  劉錫榮代表所說的“官滿為患”,讓人聯想到幾年前中央組織部原部長張全景對媒體的一段談話——“現在中國政治上的一大弊端是‘官多為患’……可以說古今中外沒有過。”圍繞中國官員數量到底多不多的問題,研究界、實務界、網上坊間一直存在爭論。有人由中國“官民比”高於大多數發達國家,認為中國官員的數量實在太多。另有人提出,“官”在中國和發達國家不是同一個概念,在不少場合,中國的“官”泛指公務員,甚至包括一些非公務員身份的財政供養人員,不能簡單以中國和發達國家“官民比”的高低,來判斷中國官員的數量是否合理。

  其實,衡量中國官員的數量是否合理,並非一定要參照發達國家“官民比”的指標,張全景和劉錫榮作為曾經在中央組織部門和紀檢部門擔任負責人的官員,對於官員數量過多及其弊端,一定有著真切的感受,他們分別稱之為“官多為患”、“官滿為患”,其判斷顯然具有充分的科學依據,足以令人信服。

  “官滿”、“官多”之患,直接加重了財政的負擔。中國官員享受的工資待遇以及福利保障,總體上處於社會中等以上水平,且近年來大有持續提高的走向,長此以往,財政供養成本和納稅人負擔加重的速度,還將超過官員數量增長的幅度,形成尾大不掉之勢。其次,如劉錫榮代表所言,官員嚴重超編也給反腐倡廉帶來巨大壓力,因為監督力量是有限的,要監督的官員一旦多了就很難辦。隨著官員數量不斷增加,監督力量短期內難以同步增加,容易陷入“法不責眾”的尷尬。

  更值得警惕的是,官員數量和公務員數量長期超標,社會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導向得以不斷強化、固化,使包括官員在內的公務員群體成為越來越強勢的一個群體,這對深入推進各項改革不是一件好事。公務員群體越來越強勢,包括普通工人、農民及一些弱勢群體在內的其他群體,參與改革的空間則會越來越狹窄,他們在改革中擁有的話語權和博弈能力,很可能被進一步削弱。從長遠看,行政機構改革(精兵簡政)、公車改革、養老制度改革等觸及公務員群體利益的改革,很可能因為公務員群體的“人多勢眾”而步履維艱,進而形成“官多——改革阻力大——官更多——改革阻力更大”的循環。

  當務之急,需要通過制定《編制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增設機構、增加編制、確定領導職數等事項納入法律調整範圍,規定職能、機構編制一經法定機關審批,任何組織、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經法定程序審批的機構和編制,才能成為權力部門調配人員、財政撥款的依據;對違反者須規定嚴格的追究責任條款。制定《編制法》既是一項立法活動,也是一場觸及公務員群體利益的改革攻堅,普通公民、社會各界需要廣泛參與到立法和改革中來,通過充分有力的表達、協商、監督、博弈,防止相關利益群體的聲音“一家獨大”。

  中國改革30多年來,“容易的都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全是難啃的‘硬骨頭’,不能回避也無法回避”,以編制立法遏制“官滿為患”,就是這樣一塊難啃的“硬骨頭”。惟其如此,必須以極大的決心和高度的責任感,調動公眾和公務員的參與積極性,將這場注定不輕鬆的改革堅定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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