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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慈善廣東上路

http://www.CRNTT.com   2012-10-11 10:25:45  


 
廣東慈善地方法規創新

  國家《慈善法》至今沒有出台,造成中央層面監管慈善行為的法律付諸闕如,為了應對實際出現的各種問題,全國各地的慈善立法不斷冒出,廣東省尤為突出。

  為進一步鼓勵和扶持慈善組織發展,2009年底廣東省出台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慈善公益類社會組織發展的若干規定》,突破國家的社會組織設置桎梏,先行先試出台了四項創新性舉措:一是簡化登記程序。除法律法規規定需前置審批外,其他公益服務類社會組織均實行直接登記制。二是降低登記門檻。將公益服務類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改為業務指導單位,社會組織的會員數量由原來的50個降至20個。三是擴大募捐主體範圍。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將經縣(市、區)以上政府授權的公益性社會團體等都納入募捐主體範圍。四是發揮孵化基地作用。廣東省財政已初步擬定2000萬元作為孵育專項資金,大力培育和扶持公益慈善組織發展。

  廣東省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方向文解釋,按照廣東省的新規定,公益服務類社會組織無需找主管單位或者部門掛靠,可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原來公益NGO必須要找一個業務主管單位,現在只需有業務指導單位即可。

  由此,許多慈善公益組織2010年紛紛在廣東省注册申請,廣東成為慈善公益組織大省。

  在這一年成立的廣東慈善公益組織中,深圳壹基金的成立有段曲折,頗具戲劇性色彩。著名影星李連傑的上海李連傑壹基金公益基金會就要夭折時,廣東省挽救了壹基金的生命。2010年12月3日,具有公募性質的壹基金公益基金會在深圳注册成立,這是我國為數不多的來自民間的公募基金會。

  坤叔助學團隊是東莞一家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注册成慈善公益組織“東莞千分一公益服務中心”遭遇困難。在眾多網友的呼籲和媒體的關注下,廣東省委書記汪洋知悉後,於2011年國慶節前批示:“東莞市有關部門要轉變觀念,努力成為社會公益和社會慈善發展的助推者,而不是障礙—不能對公益組織在成立時就搞‘有罪’推定,這樣廣東的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才有良好的空間。”

  廣東省2010年醞釀《慈善事業條例》,深圳也在醞釀《非營利組織法》,2011年10月廣州市通過《廣州市募捐條例》,說明廣東省已經出台和正在制定的法律雖然力度不同,在大方向上都傾向於支持民間慈善事業的興起。2009年廣東省興起政府購買服務,需要民間公益組織出力支持。深圳市的公益創投和公益金在全國先行,直接推動了民間各種慈善項目的興起和非營利組織的活躍,廣東省政府包辦慈善的原有局面改觀,慈善公益逐漸回歸民間。

  2010年下半年,慈善觀念轉變為廣東全民公益論壇所主張的人人參與全民慈善,慈善不再僅僅只是富人的捐錢行為,也包括普通人捐助自己的時間、精力和服務。

  廣東省2010年12月迎來了三場公益慈善的盛典,這三場盛典都表達著慈善回歸民間,並給予民間給力地期待。

  廣東省副省長劉昆對外公布,2012年4月,廣東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培育發展和規範管理社會組織的方案》,深入推進社會組織體制改革,並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探索推進公益慈善組織民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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