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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春萍:九二共識乃和平發展與統一連接點

http://www.CRNTT.com   2013-01-05 00:23:44  


 
      “九二共識”及其達成

  1992年11月,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就解決兩會事務性商談如何表達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問題,達成了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這就是著名的“九二共識”。從兩岸公佈的達成“九二共識”的相關資料和當事人的回憶中我們可以相對細緻地整理出當時的脈絡,並體味出個中更為豐富的內涵。

  1992年10月27至29日,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在香港進行工作性商談。大陸方面為更妥善處理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提出應遵循的五條原則,其中第二條是:“在處理海峽兩岸交往事務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任何形式的‘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也反對‘一國兩府’以及其他類似的主張和行為”。台灣方面提出三種關於一個中國問題的表達方案加以回應,其中一個方案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大陸海協會於11月16日致函台灣海基會,同意各自用口頭方式表示“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並提出海協的口頭表述要點:“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從以上雙方的往來函件看,雙方雖然站在不同的立場、角度,敘述的方式和強調的重點有所不同,但是雙方明顯是有交集的。雙方的共同點在於:兩岸兩會都表明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謀求國家統一”;而分歧點則在於:台灣方面強調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大陸方面則堅持“在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這其中雙方的共同點其實就是雙方的共識所在,而這也正是“九二共識”的核心。

  通過對歷史過程的回顧,我們不難發現有一個需要正本清源的問題即,流傳甚廣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說法。從上述的歷史事實可以看出,雙方當時圍繞的實際上是如何表達“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而並非是有關“一個中國內涵”的問題,其中的差異顯而易見。“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問題的指向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而“一個中國內涵”則是指由誰來代表中國。另外,雙方當時對待歧見的做法也頗有深意。雙方既有交集也有分歧,於是在交集的前提下各自口頭表述,達到的是求大同存歧異的目的。而大陸海協會提出的“在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的提法,則為日後兩岸存在政治分歧的情況下,進行事務性以至民生和經濟方面的交往預留了廣闊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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