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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曾成傑:從“輝煌傳奇”到“罪大惡極”

http://www.CRNTT.com   2013-07-16 0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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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了曾成傑,地方政府的表現也值得疑問

  在鼓勵集資時,當地政府主導,公務員是參與集資和獲利的主力軍

  吉首大學長期研究湘西民間融資的專家魯慢,在集資崩潰前曾撰文分析,集資群體呈現出清晰的四個層次:一是下崗職工和失地農民,他們的融資金額只占全部融資的20%左右,但是人數卻占80%左右,這個群體最難忍受融資崩潰給他們帶來的傷害;二是做小本生意的個體戶,集資額度一般是8萬至10萬元以上;三是行政事業單位的一般工作人員,這類群體一般都在5萬至20萬元不等;四是各種灰色資金及公款等,相當於“二八”效應的“八字”這頭,即資金總量占80%左右,但集資人數卻只有20%。這四個群體里,第四種投入最多也最有保障,他們投入多回報也就相對更大。另一方面,這些人一有風吹草動就能最先撤離。而資金量最少但最受傷的是第一個群體,他們往往也是最後知道信息的群體。

  東窗事發後,新任地方政府優先保證了機關人員的利益

  受2008年金融危機影響,湘西房地產和礦業相繼秋風瑟瑟。湘西一度彪悍的經濟增長在2008年初開始了停滯。這成為壓垮湘西集資的最後一根稻草。政府官員也提前感受到了風暴襲來之前的壓抑。2008年6月26日政府以內部文件形式通知黨政幹部退出融資,黨政幹部提前收回本金和利息,立即引起了擠兌風潮。7月以後,集資大戶們紛紛抽資,各融資公司資金鏈驟然斷裂。

  處理曾成傑“非法資產”時,湘西地方政府自賣自買,從容抄底

  近幾年一系列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涉案財產的處理多被詬病:在法院判決前,相關財產已開始被強行處理,而監督和救濟機制基本落空。曾成傑案也是如此,在一審判決前,他的財產就已被由湖南省政法委牽頭的“湘西‘10.2’非法集資系列專案組”悉數秘密處置。“這是變相的違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光中說,他認為有中國特色的專案組有一攬子的行政權力,但是按照法律規定,一旦進入司法程序,行政機關無權干涉。

  此外,資產評估機構一般由公安直接指定,加上因為是涉案財產,問津者寥寥,起拍價定得畸低。投資人債權人幾乎血本無歸,但有關部門卻從中獲利。曾成傑的代理律師王少光就稱,被拍賣的“群眾藝術館”現在實際上掛著的是湘西中院的牌子,三館公司位於核心商圈的"吉首商貿大世界"先是被湖南民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接管,而“通過公開競拍”受讓給湖南湘西財信投資置業公司。王少光調取的工商資料顯示,“財信”的股東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民泰”的股東則是湖南省財政廳。而王少華也認為正是這種賤賣,使得曾成傑資不抵債,罪加一等。
 
結語

  在曾成傑與吉首政府合作的蜜月期,2006年8月16日的《湖南日報》曾把他當做模範典型報道,文章這樣收尾:“未來,對曾成傑來說,是新的創業,新的輝煌,新的傳奇!”不過,“蜜月”過後,曾成傑的命運急轉直下,終於如《人民法院報》點評,以“罪大惡極”被處決收場。(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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