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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傑人:曾成傑被秘密處決的真實原因

http://www.CRNTT.com   2013-07-17 10:57:09  


 
  曾成傑被執行死刑後,媒體根據曾的女兒披露的線索深挖,發現長沙中級法院作為執行者,存在未予安排刑前會見、未予及時公告和通知等重大問題。這些問題,本使長沙中院已經陷入了“秘密處決”的違法境地,而該院的官方微博居然將其解釋為“法律未明確規定執行死刑前應當安排刑前會見”,當其發現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有根據罪犯或家屬意願應當安排會見的規定時,便删除微博並改口稱“罪犯沒有提出要求”、“聯繫不到家屬”,可這樣的解釋顯然經不起推敲。

  從唐慧勞教賠償案到曾成傑案,主導這兩案的湖南官場確實讓人大跌眼鏡。雖然兩案的案由、處罰程度等迥然不同,但從根本上來說,還是肉食者缺乏悲天憫人情懷、絲毫不顧善良公俗、高高在上藐視民眾、內心沒有人本理念和法治精神的集中體現。

  對於唐慧這樣一個即便被官方稱為“纏訪、鬧訪成性”的上訪者,官方當初的勞教決定,其實就是試圖以權制人,就是一種“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的醜惡嘴臉。等到輿論憤怒後,才明白“人文關懷不夠”。

  這麼一起讓湖南官場從上至下都很尷尬的案件,本應在全省官員內心形成強大的標本效應,以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令人遺憾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面對吳英案件邊際效應尚未完全消退的現實,湖南法院急匆匆地終審判處曾成傑死刑,並採取前述嚴重不妥的方式“秘密處決”。

  在曾成傑案件中,長沙中院至少存在三個嚴重錯誤:一是刑前未予安排會見,所謂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聯繫不到家屬、罪犯沒有提出要求等辯解,都是站不住腳的。在這裡只想問長沙中院院長羅衡寧一句話:如果這次被處決的是你的至親,你會不會千方百計見上一面?其實,要想在刑前聯繫上家屬,不用“千方百計”,只需提前和律師聯繫一下就行!只需上微博給曾成傑的女兒發個私信就行。

  有內部人向筆者透露,這次長沙中院的秘密行刑,其實不是它胡亂解釋的那些理由,而是湖南有關部門怕事先通知會引發類似吳英案的輿論效應,所以指示“先執行再說”。

  我沒有證據證明這一說法的真實性,但我本人相信這是符合湖南官場邏輯的原因。從唐慧案到曾成傑案,其實湖南決策者所犯的致命錯誤就在於,並沒有真正從內心的人權信仰和民本情懷去發現問題、糾正錯誤,而只是從“輿論危機公關”的技術角度去想如何平息輿論,這種掩耳盜鈴式的做法,有可能使某些個案規避輿論的監督,但從根本上看,恰恰是諱疾忌醫、積累錯誤的方向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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