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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快推進地方稅建設刻不容緩

http://www.CRNTT.com   2014-07-07 09:55:42  


  中評社北京7月7日訊/“營改增”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迄今為止,這項改革已進行了兩年,由於順應了中國經濟演進和加快服務業發展的客觀規律,取得了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應。隨著營業稅退出歷史舞台,地方政府將失去當前最大、占比最高的主體稅種。“營改增”全面到位之日,就是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重新劃分之時。

  改革中央地方共享稅方法

  中國證券報發表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馮俏彬文章表示,在現行體制下,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均屬於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來自這部分的分成收入大約占到地方稅收收入的35%左右。一旦“營改增”全面到位,為了“保持中央與地方財力格局總體不變”,就必須調整現行中央與地方稅收分享辦法。對此,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調整現行共享稅方法,以靜態上補足地方財力缺口。從短期來看,這是保持地方財政收支平衡、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主要方式。

  一是提高共享稅中地方分成比例。可將增值稅分享比例由現在的75:25調整為70:30,將所得稅的中央地方分享由目前60:40調整為50:50。

  二是增加共享稅種,將消費稅調整為中央、地方共享稅種,同時改革消費稅的徵收環節和徵收範圍。

  三是改變共享方式。可按國際慣例,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共享方式應當由現在的收入分成改為分率共享,由中央政府設定全國統一徵收的稅率,地方政府可在這一稅率之外加率徵收,但加征的稅率有最高限制。

  四是減少共享稅,增加一般轉移支付。長期而言,可將增值稅作為完全的中央稅,以切斷地方政府在推動經濟發展與獲得稅收收入之間的關聯,然後再根據各地人口數量、轄區面積等因素,通過一般轉移支付來平衡各地財政收支。短期而言,則可設置差別化的增值稅分享機制,適當降低工業部分的增值稅地方分享比例,提高服務業部分增值稅的地方政府分享比例,這也符合推動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總體要求。

  加快推進地方稅建設

  文章指出,市場經濟條件下,穩定的地方稅是支持地方政府提供良好公共服務的重要財力保障,也是密切當地群眾與當地政府關係的重要紐帶。在中國現行財政體制下,屬於地方稅的稅種雖然多達18種,但大多量小、面散,唯有營業稅堪稱地方稅主力,在很多省市,來自營業稅的收入均占到當地稅收收入的1/3以上。考慮到“營改增”的快速推進,加快地方稅體系建設、培育新的地方主力稅種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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