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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者:尋找兩岸海洋事務合作重要突破口 | |
http://www.CRNTT.com 2014-07-28 00:20:30 |
前言:“擴展與守成”的合作結構 對台灣而言,兩岸任何領域的合作涉及三個層次的思考,亦即“國內、兩岸、國際”。雖然兩岸有識之士已經提出許多兩岸在海洋事務的諸多合作的倡議,但迄今往往雷聲大雨點小,可操作性的倡議其實不多。如果兩岸海洋事務合作僅作為兩岸針對國際宣傳的一部分,如此多的倡議的確令人目不暇給、眼花繚亂。然而,隨著時間的推進,若該等倡議遲遲無法落實而僅止於每年兩岸集會的“談資”(talk shop),反而彰顯現實感不足,對於推動兩岸關係不僅毫無助益,反而成為“兩岸無力感”的來源。 舉例而言,就某種程度而言,追溯自1970年代以來,兩岸在南海U形線的推動在同一個架構卻朝向不同的方向,對北京而言是運用綜合國力從點走向面的開創;相對而言,台灣因國際地位的問題,對南海的聲索與操作逐漸從面走向點的守成,晚近已僅止於危機處理。尤有進者,台灣內部民意對南海問題並非十分關注,致使執政者面對較低的民意壓力。因此,兩岸雙方的心態十分的不同,台灣遭遇高度的結構性限制。此種心態不同的原因與結果無法創造兩岸南海合作的孕育條件,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社會普遍視為已經繼承了“中華民國”,但此種不完整的繼承已經彰顯對領土主權的聲索困境。 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於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後,世界主要的海洋國家皆認知到“海洋區域(ocean space)的種種問題彼此密切相關,必須作為整體來考慮”。在此時代背景與世界潮流之趨勢下,兩岸皆開始重視海洋政策,尤其隨著大陸的綜合國力快速提升,對於周邊的海域,基於海權、航道利益乃至資源利用等,開始積極有所主張。2012年亞太經合會(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提出“藍色經濟”概念,開始推動成員國間海洋合作,尤其是強調亞太經合會採取一個全面性途徑去處理所有涉及達成海洋和海洋資源永續管理相關要素的必要性。採取“藍色經濟”此途徑之目標在於以有效率、公平和永續的方式,在短期與長期間自海洋取得經濟與社會利益。而“藍色經濟”的意涵簡單說就是“以永續關係取自海洋並與海洋共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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