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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來,中國公務員怎樣發工資

http://www.CRNTT.com   2014-08-31 10:47:28  


 
  有限分權的1985年工資制

  雖然有限分權,當時社會上的平均主義還是占上風,因此地方政府在工資管理方面的創新也極其少,“下海”和人才流失問題逐步凸顯。

  1980年代的旋律主要是放權。

  就工資的分權管理而言,這個階段國家領導人提出的政府機構改革起到了重要鋪墊作用。當時一些領導人認為,中國政府要減員三分之一,地方政府要減員更多,認為在減員基礎上建立一個有效的幹部工資制度對吸納人才極為重要。這些說法現在是常識,當時剛經歷“文革”,還是很受抵制。因此,一些開明領導人對幹部體制改革及工資改革的支持的重要性不能低估。

  改革開放初期,中央政府還批准了數次幹部提薪。儘管這些計劃有很多阻力、政府的財政赤字也因此擴大,工資改革的思路卻已奠定下來。

  1985年的工資制度與1956年的截然不同,采納的是結構工資制(沿用至今)。也就是,我們無法簡單根據一個幹部的工資級別來判斷其工資收入水平。工資分為多個單元,每個單元承擔不同的功能。比如1985年的工資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獎勵工資。基礎工資是希望能大體維持工作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而工齡津貼則是反映一個幹部參加工作的年限。

  1985年也明確了工資分級管理權限。當時的工資改革文件稱,“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工資標準,由國家統一規定。省轄市、行署、縣、鄉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工資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在不超過本方案附發的省轄市、行署、縣、鄉國家機關行政人員職務工資標準和國家安排的工資增長指標範圍內制定”。

  之所以稱之有限分權就在於中央政府對於工資、獎金、津貼等有原則性的規定。而工資管理(包括確定職務工資),各部門和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自主權。

  儘管是有限分權,但當時社會上平均主義還是占上風。因此,地方政府在工資管理方面的創新也極其少,“下海”和人才流失問題逐步凸顯。

  逐步發育壯大的私營部門實施靈活的工資政策,工資水平與市場基本相匹配。當時民間有說法是“造導彈不如賣茶葉蛋”。這種所謂的“腦體倒掛”與公共部門工資制度僵化有關。1980年代中,鄧小平在深圳河畔的一個小漁村問當地一戶農民收入,女兒鄧榕怕他聽不見,就大聲講:“老爺子,比你工資還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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