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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輸血感染艾滋,誰之過?

http://www.CRNTT.com   2015-01-12 12:17:59  


毛毛的病情牽動著很多人的心
 
  一些網友認為“既然別人的血不安全,為什麼不用家人的血”,這種觀點也不科學

  持這種觀點的網友認為,家人的血安全性更有保證,即使有問題,也是自己做主,出了事也不會怪醫院。但實際上,這種做法並不具備可行性。因為親屬之間抗原的相似性較高,當受血者的免疫出現嚴重缺陷或受到抑制時,會對直系親屬的相似淋巴細胞缺乏識別,把他們當成“自己人”。此時,外來淋巴細胞就會“反客為主”,攻擊宿主自身的組織器官,引起致命性的並發症。

  雖然這種情況發病率不高,大概在萬分之一到千分之一之間,但是一旦發生,病死率相當高,能達80%~90%。而《獻血法》所倡導的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是鼓勵用血患者找到足夠的親友為他們獻血,以便在醫院裡換取足夠的用血額度。

  但實踐中,血液采血、檢測、制備過程可能存在漏洞

  福建省衛計委表示,毛毛當年先後輸入過8位獻血者的血液,其中一位之前確認HIV抗體為陰性的獻血者,在本次調查中HIV抗體檢測為陽性。在對當年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的輸血治療,以及福建省血液中心的采血、檢測、制備過程的調查中,調查組均未發現違規行為。

  但毛毛代理律師吳武萍卻表示:“我們要求他們提供當年所有的程序性文件,包括從抽血到輸血整個過程,相關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資質,這樣才能證明他們的整個行為是沒有過錯的。”

  這樣的質疑看似有一些“無理取鬧”,實際上卻在情理之中。因為按照我國《獻血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必須對獻血者進行體檢,並對血液進行嚴格的檢測。但這僅僅意味著受血者在理論上能夠得到安全的血液,可現實中並不總是這樣。

  2005年黑龍江“北安愛滋病事件”曝光,大家才知道北安建設農場醫院血庫化驗員王某不知有獻血法,也不知道血液檢測標準,更不知道采集的血液必須檢查艾滋病毒抗體且結果是陰性才能用於患者。結果讓一名艾滋病毒感染者在幾年內連續供血,導致19例患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數名患者因此死亡。此後不少地方規定,血液檢測必須在市級以上采供血機構進行以確保血液安全的做法。

  另外,現實中許多供血者為頻繁地賣血,存在著冒名頂替、編造假名以及重名供血的現象。如果醫院在采供血過程中,沒有核實供血者的身份證,那麼就無法確定真正供血者的準確身份。這次調查報告裡面明確提到,當年的血液留存標本已經做了報廢處理,因此我們永遠不可能得知當年輸給毛毛的血是否當時已經可以檢測出抗體,甚至不能肯定是不是這位陳姓供血者的血。

  當然,從陳姓獻血者目前檢測出HIV抗體來看,“窗口期”的推測是最為合理的,那麼在這個事情上就不存在人為過失。但如果從抽血到輸血的過程中,存在程序性漏洞,那麼就可能是人為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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