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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反恐改法律

http://www.CRNTT.com   2015-01-28 12:24:51  


 
  在這些擬採取的新措施中,較有爭議的一項,是出入境控制措施。

  去年以來,恐怖分子鬧騰得最歡的地方,主要是敘利亞、伊拉克一帶,而傳統的恐怖分子聚集地還包括阿富汗、也門等地。一些出生、成長都在歐美的青年,受到了極端思想的蠱惑,千里迢迢地跑到上述地區去參加所謂的“聖戰”,或者是在接受了恐怖活動的培訓與洗腦,然後再悄悄地跑回本國去,常被稱為“外籍恐怖分子”。

  據《衛報》等媒體報道,“伊斯蘭國”在伊拉克橫空出世之後,約有500多名英國公民前往當地參加極端組織,而其中至少超過百人已經秘密回國。

  不消說,這些人就是一顆顆定時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在祖國搞出恐怖襲擊來。而他們熟悉當地環境與語言,身份也不容易引起懷疑,更容易襲擊成功,特別是那種僅有一個人的“孤狼” 式襲擊,簡直就是防不勝防。

  因此,一個解決之道呼之欲出:既然你非要去打“聖戰”,好吧,出去就別回來啦!

  也就是說,對於那些企圖前往恐怖主義高發地區活動,或接受恐怖組織訓練的本國公民,一旦被查實,無論其身在何處,直接注銷其護照或宣布護照作廢。

  護照是個人在國際旅行中必不可少的證件,一旦證件被注銷就形同廢紙,無法通過海關而合法回國。也就是說,您愛去哪去哪,反正別回來禍害就行啦!同時,許多國家之間,還會交換此類護照情報,拿著被注銷的護照企圖進入這些國家,也會被拒之門外。

  相應地,如果不是本國公民,而是拿著永久居民(即“綠卡”)或長期簽證(學生簽證、商務簽證等)的他國公民,操作就更簡單了:直接宣布注銷上述資格,敝國不歡迎你,不為什麼!

  目前,新西蘭已經通過立法,賦予了司法部門上述權力;而按照美國法律,國務卿有權注銷任何人的美國護照(因為護照是以其名義簽發的)。此外,英國首相卡梅倫、澳大利亞總理阿伯特、德國總理默克爾,都在近日分別表示,將會推動國內的立法改革,讓上述“將恐怖分子拒之國門外”的權力盡快落實,卡梅倫甚至提出,立法賦予邊境警察等執法部門一項權限,當合理地懷疑某人企圖前往伊拉克、敘利亞等地區時,可以扣押其護照,扣押期限最長可達30天之久。

  而默克爾總理也向歐盟提出建議,希望在歐盟成員國之間加強此類情報共享,包括建立一個歐盟級別的反恐情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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