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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億債務置換 “拆彈”中國經濟

http://www.CRNTT.com   2015-04-14 12:29:48  


 
  為推動和規範置換計劃,財政部在3月18日發布了《2015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預算管理辦法》,按照其第22條要求,這些用來置換地方原有債務的“專項債券”要按市場化原則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等發行。該《辦法》稱,“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購買專項債券”,但並未規定具體的“鼓勵措施”。

  銀行並非全無好處。陳龍分析,除資本監管上的“利好”之外,不規範的、混亂的地方債務被置換為統一的、標準化債券之後,銀行該部分資產的流動性大大增強。簡而言之,如果遇到資金問題,銀行可以更容易地把這部分資產變現紓困,這對一些信貸擴張過度、流動性較差的銀行來說至關重要。

  不過,嚴峻的數字決定了銀行必須有“意願”。按照2013年6月底的審計數據,全國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負有擔保責任或承擔一定救助責任三種債務的總額為17.9萬億,其中有近11萬億元是銀行貸款。

  一邊是天文數字般的債務,一邊是經濟下行之下,地方財政的捉襟見肘。據21世紀宏觀研究院的統計數據,2014年,全國有15個省份未完成年初預算收入目標。2014年,全國一般公共財政收入實現14萬億元,同比僅增長8.6%,為近23年來最低增速。

  一位資深銀行業人士對《南風窗》記者分析,最簡單的道理擺著:地方政府還不起錢,銀行只能“妥協”。如果不“妥協”,地方債務就只能變成壞賬,這對銀行領導不是好事。“妥協”是中國金融體系的現實決定的,大型的銀行都是國有或者地方所有的性質,幫地方政府一把沒有問題,“手心手背都是肉”。

  實際上,債務置換看似複雜的市場操作,完全可以簡單看作一個簡單的“三方”遊戲。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銀行,這是數十年來中國經濟版圖中最舉足輕重的“三方”主體。本輪地方債務置換計劃,和之前地方政府舉債風潮一樣,同樣沒有脫離這個“三方”進行合作或者博弈的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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