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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制定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時間表

http://www.CRNTT.com   2015-04-25 09:14:46  


 
  第二階段:國家協同治理階段,重心是“放權”和“限權”。

  這一階段的中心任務是構建以“政社協作”為核心的“三位一體”多元協同治理體制。“三位”指政府、社會、市場三者通過制度明晰權責邊界,“各歸其位”、“各顯其能”。“一體”指“政府—社會—市場”逐漸形成法治規範下的以“權力和權利的良性互動”為核心的協同治理體制,使各種治理權威既有合理的分工,又能形成統一的合力。

  因此,這一時期國家治理體系的“放權”與“限權”重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政府“放權”,這是基本前提。一是向誰放權,即政府要選擇合適的授權對象;二是如何放權,採用什麼方式授權最符合政府和社會需要;三是放什麼權,政府放權必須依照法律法規釐清政府與社會、市場之間的職責權限;四是放權的監督,政府需要加強監督,引導承接方的行為,保證公共服務的績效。另一方面是社會和市場有效承接政府下放的權力。一是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完善社會組織服務管理體制,推動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逐步實現“以社會組織服務社會,以社會組織治理社會”。二是讓市場釋放自主性價格機制,高效引導資源的有效配置,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完善政府與企業的合作機制,形成持久廣泛的社會合力,實現“政府治理—社會治理—市場治理”良性互動。

  第三階段:國家治理網絡階段,重心是以“多元協商”達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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