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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憲法路徑”與兩岸政治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6-12-11 00:09:02  


 
  舉例來說,2016年2月25日,大陸外交部長王毅在美國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CSIS)發表題為《發展中的中國和中國外交》的演講。演說結束,在回答有關台灣“總統”蔡英文當選後,對兩岸關係未來發展提問時表示,希望也期待台灣新的執政者願意繼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願意接受“他們自己憲法”所規定的“大陸、台灣同屬一個中國”。

  另外,八月底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在北京會見台灣青年訪問團時指出,大陸認知的“一個中國”是根據自己的“憲法”,並且“理解台灣人會認為自己是‘中華民國’,但大陸的‘憲法’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大陸也不能違憲”。這是張志軍繼王毅之後,做為大陸對台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再次運用所謂“憲法一中”的提法談論兩岸關係,顯示北京已務實地看待各自“憲法”在確保法理一中和維護一中原則的建設性作用。

  而蔡英文在520就職演說中宣告,“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這是蔡英文首次在公開場合正式確認“中華民國憲法”在規範兩岸關係、處理兩岸事務上的最高權威性。就法理而言,“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關係條例都確實具有一個中國內涵,且在文本上明定兩岸是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雖然,北京定調蔡的就職演說內容是“未完成的答卷”,但也沒有否定這種隱性“憲法一中”的提法。

  基於上述之法理與事例,本文認為“憲法路徑”是探討兩岸政治關係的一個可行方法,更為重要的作用是,“憲法路徑”可能是未來提供解決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中程與最後方案的必由之路。

  本著兩岸關係“憲法路徑”的思考,本文擬先對兩岸憲法的“一中架構”進行分析,繼而探討當前“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特別是關於“一中架構”下的兩岸主權與治權問題,最後對現階段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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