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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融合發展的內涵與指標

http://www.CRNTT.com   2018-11-19 00:18:11  


  中評社香港11月19日電/廣州大學台灣研究院執行院長李海燕教授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11月號發表專文《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內涵與指標體系分析》。作者認為:“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既是新形勢下化解分歧、破解兩岸難題的必由之路,更是促進台胞深化兩岸一家親、體認命運共同體、推動兩岸和平統一、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選擇。本研究認為兩岸社會融合的維度指標應該包括客觀維度上提供的便利性、參與政策,也包括主觀維度的個人心理認同和歸屬感,涵蓋經濟融合、身份融合、家庭融合、居住融合、文化融合、政治融合、心靈融合七個維度。”文章內容如下:
 
  一、兩岸融合發展理念的內涵發展

  兩岸恢復民間交流交往以來,大陸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的主要手段從推動經濟層面的交流與合作,逐步擴展到文化教育等其他領域。為了給予台胞更多優惠和照顧並促進改革開放,大陸對台胞進行經濟行為比照外資、社會行為比照外籍人士,使得台資企業在大陸發展迅猛、有效分享了大陸發展紅利,但這種特殊性和差異性管理,客觀上也強化了“內外之別”,不利於其融入大陸經濟社會發展體系、增強對大陸發展的理解和認同。

  在新的歷史時期,習近平總書記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基礎上,創造性提出了兩岸融合發展的新理念,更加注重兩岸經濟發展的包容性、均衡性和普惠性,強調擴大台胞的受益面、增強台胞的獲得感,強調對大陸台胞社會融入、認同培育的帶動效應,有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持續、健康和穩定①。

  2014年春北京兩會期間,“促進(兩岸)經濟融合”首次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是中央對台工作新思維與對台政策調整的一個重要信號。2014年11月1日,習近平在視察福建平潭與部分台資企業負責人座談時,公開提出兩岸融合發展的概念:“兩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脈相連,文化相通,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大陸人口多,市場大,產業廣,完全容得下來自台灣的商品,完全容得下來自台灣的企業。歡迎更多台灣企業到大陸發展。”

  2015年3月4日,習近平在參加十二屆全國政協三次會議聯組會時,提出“兩岸制度化協商取得新成果,兩岸經濟融合發展不斷深入,各領域交流合作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台海局勢總體穩定”。5月4日在會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習近平再次明確“深化兩岸利益融合,共創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祉”。2015年9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對台資企業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的模式,為台胞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穩定透明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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