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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香港與內地融合 成就與前瞻

http://www.CRNTT.com   2021-11-24 00:04:01  


 
  (五)深港合作會議機制

  深港合作會議機制是粵港合作框架下的合作制度。深港合作會議是兩地政府研究推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雙方高層總結合作成果、研究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合作方向,由深圳市長和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共同主持。2004年6月,第一次深港合作會議在香港舉行,雙方就口岸、基建、旅遊、物流、工商專業服務、高科技合作、金融、法律、環保、教育及公務員交流等領域達成合作共識,並在會後簽署了《加強深港合作備忘錄》以及8份合作協議書,涵蓋範圍包括法律服務、工業及貿易、投資推廣、經貿交流、旅遊、科技及高新技術等。此後,深港合作會議每年一次在兩地輪流舉行。

  (六)閩港合作會議機制

  2014年11月19日,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與由福建省副省長鄭曉松率領的福建省代表團在香港進行會面,雙方同意成立閩港合作會議,分別由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分管港澳和商務事務的副省長領導。閩港合作會議的日常聯絡和協調工作分別由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負責。2015年1月雙方在福建舉行閩港合作會議第一次會議,2016年在香港舉行閩港合作會議第二次會議。2018年11月28日閩港合作會議第三次會議在福州召開,就“一帶一路”建設、創新及科技合作和青年交流等內容簽署了3份合作協議,並就加強10個領域的交流合作達成共識。簽署的3份合作協議,包括《關於閩港攜手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合作協議》《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創新合作框架協議》和《關於香港青年武夷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實習計劃的框架協議》。

  (七)川港合作會議機制

  川港合作會議機制是香港第一次和中西部省份建立的合作機制。2018年5月11日,川港高層會晤暨川港合作會議第一次會議在成都召開,四川省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川港合作會議合作機制安排》和《川港高層會晤暨川港合作會議第一次會議備忘錄》,標誌著川港合作從地震援建、民間交流提升到地方政府間全方位和機制化合作。在第一次會議備忘錄中,雙方同意在“一帶一路”建設、文化創意產業、科技、金融、青年發展、建築、教育、中醫藥和食品安全、旅遊、機場建設管理以及便利港人在川發展等11個領域加強合作,並由雙方對口部門建立聯絡機制跟進落實。“川港合作會議”的日常聯絡和協調工作分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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