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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分裂主義進一步國際化

http://www.CRNTT.com   2011-05-05 11:51:54  


2007年1月5日,新疆公安機關搗毀“東伊運”(東突伊斯蘭運動)的一處恐怖訓練營,擊斃恐怖分子18名,捕獲17名。圖為新疆搗毀東突恐怖訓練營行動示意圖
  中評社北京5月5日訊/“中國是世界上受民族分裂主義威脅最為嚴重的大國之一。就中國情況而言,西藏和新疆分裂主義都已走入國際化進程”。《環球時報》今日登載國際關係學者楊恕、李捷的評論文章“警惕分裂主義進一步國際化”,全文如下:

  中國是世界上受民族分裂主義威脅(下稱“分裂主義”———編者注)最為嚴重的大國之一。就中國情況而言,西藏和新疆分裂主義都已走入國際化進程。

  以新疆分裂主義為例,隨著世維會的組建和三次代表大會的召開,標誌著“疆獨”勢力海外活動網絡整合的初步完成。同時,西方一些國家不僅允許“疆獨”勢力在本國活動、高調接見“疆獨”人士、暗中給予支持,而且媒體、學術界乃至議會、政府機構對“疆獨”問題表現出越來越大的關注甚至是介入興趣。這些都表明,新疆分裂主義的國際影響在擴大。

  分裂主義引發國際衝突的必然性往往是由其國際化的必然性推動的。一方面是分裂勢力在境外尋求支持和國際承認,這在相當程度上保存和壯大了自身實力。事發國在國際層面上展開反分裂鬥爭必然要遏制分裂主義的海外活動及其支持網絡,這不可避免地觸及收容、包庇及支持分裂主義的國家或某些團體的利益。另一方面,外部勢力對事發國領土和主權完整的挑釁及內政的干涉危及到事發國的根本利益,必然引起事發國的強烈反對。

  就目前形勢而言,由分裂主義問題所導致的中國與其他國家的衝突以言語象徵性衝突和一般衝突為主,也即以外交上的紛爭為主。如烏魯木齊“7.5”事件後,土耳其總理埃爾多安多次對中國內政進行粗暴指責,2008年11月薩科齊宣布將在波蘭會見達賴喇嘛,中方因此推遲第十一次中歐領導人會晤等。此類外交上的紛爭和衝突已對中國的反分裂鬥爭和外交工作造成諸多消極影響。

  ■ 分裂勢力應區別對待

  根據以往鬥爭的經驗和國際環境的變化可以看出,不同類型的“疆獨”勢力國際化的程度有差異,相關國家介入的強度和方式也不同。因此,有必要進行區別。

  第一,不同類型的“疆獨”勢力的國際化水平是不同的。我們可以將海外“疆獨”勢力簡單分為兩類,一類是主要藏匿於中亞、南亞地區的分裂—恐怖主義勢力。政治主張上分裂性、思想極端性、行為方式暴力恐怖性是其主要特征。雖然此類“疆獨”勢力部分參與了“基地”組織的國際恐怖主義網絡,但是它的國際化水平比較低,難以在本區域之外進行活動,不大可能導致中國與相關國家的外交糾紛乃至衝突。

  另一類是活躍於美國、德國等西方國家的“疆獨”勢力。它們往往打著“非暴力”和“人權”的旗號爭取西方的支持,進行分裂國家的活動。由於此類“疆獨”勢力可以在一些西方國家合法注册並進行公開活動,所以它們的國際化水平較高。它們不僅博得部分西方國家輿論的同情,還從一些國家獲得大量的資金支持,甚至成為個別西方國家制衡中國和平發展的工具。此類“疆獨”勢力是引發中國與某些西方國家之間衝突的主體,必須對它進行更多關注。

  可以看到,打著“非暴力”旗號在西方國家進行公開活動的“疆獨”勢力在不同國家的活動強度是有差異的。為了對可能的外交衝突進行預判,有必要依據此類“疆獨”勢力的活動強度對其活動的主要國家進行分類。具體指標包括“疆獨”勢力在該國的組織數量、人員規模及活動頻率等。“疆獨”組織在該國的合法存在與公開活動的指標,一定程度反映了該國政府對“疆獨”勢力的默許乃至於它對新疆問題的介入程度。如果新疆分裂主義的國際化由分裂勢力的橫向擴散演變為由外部勢力推動的垂直升級,這種國際化無疑會加大爆發國際衝突的風險。

  對所在國的法律體系和文化特征進行比較,這是分析由“疆獨”問題所引發的國際衝突的重要手段。除將新疆問題作為制衡中國的戰略手段,一些國家對待新疆問題的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受本國法律體系和文化特性影響。後者是分析可能發生的外交紛爭乃至衝突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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