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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放中推進自由貿易與全球治理變革

http://www.CRNTT.com   2016-09-08 07:18:17  


 
  2. 2020年爭取中歐自貿區的重大突破

  中歐貿易的需求巨大、空間巨大

  中歐作為世界兩大經濟體,相比於中歐經濟總量占世界經濟總量的1/3,雙方貿易總量在全球貿易總量中的占比僅為1.5%左右,中歐經貿合作還有巨大的拓展空間。經過近38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在一些工業、製造業部門和基礎設施領域積累了全球領先的技術和經驗,但目前服務業尤其是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仍是“短板”。歐盟已經進入後工業化時期,經濟服務化的特點十分突出,尤其是電子技術、航空、信息通訊技術、生命科學技術、能源環境等生產性服務業和健康管理等生活性服務業有先進的技術和成熟的管理經驗。中歐經濟結構之間的差異,意味著中歐巨大的貿易空間。

  中歐貿易的最大潛力在服務貿易

  服務貿易已經成為中歐貿易的主要增長點。到2020年,如果中國服務貿易總額達到1.2萬億美元、與歐盟的服務貿易比重由2013年的13.2%提高到20%,雙方服務貿易總額將達到2000-2200億歐元。

  盡快啟動中歐自貿區可行性談判

  在世界貿易格局和規則複雜變化的形勢下,建立中歐自貿區是中國逐步構築立足周邊、輻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面向全球的自貿區網絡的關鍵一步,具有全局性、共贏性、戰略性的重大意義。“十三五”,應謀求中歐投資協定談判和中歐自貿區談判同步進行。建議中歐政府委托智庫開展中歐自貿區可行性聯合研究,鼓勵各類智庫圍繞中歐自貿區開展廣泛的合作交流。

  關鍵在於打破中歐服務貿易壁壘

  一是推動中歐服務貿易自由化、便利化,逐步打破開業權、人員移動、技術性等服務貿易壁壘,在降低補貼、政府採購、技術許可、環境標準等方面建立共識。二是以服務貿易為重點建設中歐貿易園區和產業合作園區,先行試驗中歐自由貿易的制度與政策,積極探索中歐貿易投資規則和標準的對接。三是加快中歐服務業市場雙向開放。在醫療健康、設計研發、養老服務、職業教育等服務市場領域,放寬對歐盟企業的市場准入。推動歐盟減少服務貿易領域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深化中歐金融服務領域的開放合作。

  3.把“10+1”自貿區升級版建成“一帶一路”多邊自貿區範本

  以“類歐盟”為導向建設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版

  “10+1”自貿區已經成為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共同構建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貿易投資規則的新範本。“十三五”,可以借鑒歐盟模式,在各國平等協商的前提下,加快實現中國與東盟10國的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在區域內無障礙流通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為形成以自由貿易、共同市場、貨幣合作為重要特征的區域經濟一體化格局奠定重要基礎。

  以服務貿易為重點

  逐步將對中國香港和澳門特區的服務貿易開放承諾引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在縮短過渡期的基礎上,力爭使零關稅的稅目占比和貿易額占比將達到95%-100%;逐步擴大自貿區談判覆蓋議題,在電子商務、競爭政策、政府採購、環境等新議題上達成共識,為建設2.0版本的升級版奠定重要基礎。

  把 “10+1”升級版的成功經驗複制到其他自貿區建設中

  參照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版以及中韓自貿區的做法,積極推動“10+3”自貿區談判;與歐亞經濟聯盟協商建立自貿區,促進貿易便利化;盡快開展聯合研究,以自由貿易為重點建立金磚國家更緊密經濟夥伴關係框架,推動金磚國家自貿區進程,增強金磚國家影響全球貿易投資規則制定的合力。

  “十三五”:推進全球經濟治理變革

  文章表示,“十三五”是世界經濟新格局與治理新格局形成的關鍵時期。積極推進全球經濟治理變革,促進平等公正、合作共贏的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形成,為經濟轉型與可持續發展爭取有利的外部環境和條件,是“二次開放”的重大任務。

  1.全球經濟治理變革正處於歷史關口

  全球經濟治理結構不適應全球經濟轉型的需求

  國際金融危機凸顯現行全球經濟治理與經濟轉型的內在矛盾。一是經濟轉型的動力不足,依靠需求管理政策刺激經濟增長不僅難以持續,而且積累了越來越多的問題,觸發新一輪經濟危機的風險加大。二是經濟轉型缺乏穩定可預期的外部環境,主要國家經濟金融風險外溢、全球地緣政治複雜動蕩等外源性風險加大經濟轉型的困難。三是隨著科技創新、產業創新、金融創新步伐加快,金融安全等老問題未解決,網絡安全等新問題又起,給全球治理帶來新的挑戰和風險。四是新興經濟體在全球治理中的話語權與其對世界經濟的貢獻不相匹配,反過來對其經濟轉型與可持續增長形成限制。

  現行全球經濟治理格局制約了新興經濟體轉型升級進程

  貿易保護主義嚴重抬頭,新的貿易保護主義更加隱蔽,新興經濟體通過自由貿易獲得全球化紅利的門檻明顯提高。現行治理體系下,發達國家可以通過多種途徑轉嫁危機,但新興經濟體卻由此面臨國際資本頻繁流動、匯率大幅波動、貿易環境惡化等風險。此外,現行治理體系缺乏對全球性經濟金融危機的風險協調控制。例如,能源價格巨幅波動,給正處於工業化關鍵時期、對大宗商品有巨大需求的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

  全球經濟治理機制改革滯後

  2008年的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新興經濟體在世界經濟中的份額進一步上升。在此趨勢下,G20逐步取代G7成為全球經濟治理的重要平台。與此同時,面對世界經濟轉型需求和世界經濟格局的複雜深刻變化,二戰後建立起來的全球經濟治理“三駕馬車”——WTO、世界銀行、IMF改革滯後,在維護全球經濟、金融、安全秩序上越來越力不從心。

  2.積極推動服務貿易新規則的建立

  積極參與雙邊、多邊和區域服務貿易自由化進程

  把服務貿易自由化作為商簽雙邊和區域貿易協定的重要目標,積極參與和引領服務貿易規則制定。以服務貿易集中的亞洲和歐洲為重點,簽訂雙邊、多邊和區域服務貿易協定。根據經濟轉型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深入研究TISA議題對國內經濟轉型和深化改革的影響,統籌考慮對不同議題的出價,推動多邊服務貿易協定發展。

  加快國內自貿區服務貿易開放試驗

  加快上海自貿區等對TISA中的高標準條款進行壓力試驗和隔離試錯,探索“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准入前國民待遇”的開放模式;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框架下建設服務業開放試驗區,為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積累經驗;在試驗基礎上形成全國推廣的時間表,提高服務貿易開放水平。

  加快建立與國際貿易規則接軌的服務貿易法規體系

  盡快制定出台《中國服務貿易法》及相關配套法律,以法律形式對服務市場准入原則、服務貿易的稅收、投資、優惠條件等加以規定;建立不同層次、不同階段相互協調的服務貿易法律法規以及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推動中國服務貿易制度化、規範化。

  3.推進以經濟轉型為導向的全球經濟治理變革

  提升新興經濟體集體話語權

  “十三五”,繼續推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的治理結構改革,增加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的投票權,支持更多發展中國家平等參與現有的全球經濟治理機制;以增量改革倒逼存量改革,在與新興經濟體共建全球性、區域性經濟治理新機制上扮演積極角色。

  推進新老機制、平台的合作與融合

  處理好G7與G20的關係,使G7能夠在G20框架下承擔大國責任,使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能在G20平台上平等參與G20議題選擇和議程設置,促進國際秩序朝著平等公正、合作共贏的方向發展;推動WTO多邊貿易體系建設和高標準的自貿區網絡建設相結合,既要支持WTO框架下的服務貿易協定、信息技術協定、政府採購協定以及投資協定的建立和完善,也要積極參與區域貿易協定的整合,打造開放包容的區域經濟合作框架;加快建設亞投行與金磚國家開發銀行,推動亞投行與世行等共建多邊金融合作網絡,形成能有效化解風險、促進經濟轉型與可持增長的全球金融治理新格局。

  加強宏觀經濟政策的國際協調

  利用G20以及APEC等區域次區域合作平台和機制,加強各國宏觀經濟與宏觀政策的信息溝通。不斷提高宏觀經濟政策的透明度。參與構建國際性、區域性多邊金融監管機制和平台,支持《巴塞爾協議Ⅲ》等國際金融治理規則落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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