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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兩制”台灣方案須解決四大難題 | |
http://www.CRNTT.com 2019-03-01 00:05:33 |
一、“去主權化”改造問題 回歸後,港澳存在去殖民化的問題;兩岸統一後,台灣則存在去“主權化”的問題。儘管無論從歷史、現實抑或法理來看,台灣地區從未享有過“獨立主權”,但鑒於台灣當局這些年來一直按照“主權國家”的形態來塑造和宣示自己,並給島內民眾灌輸了強烈的“國家”意識,因此徹底的去“主權化”改造是統一後的首要政治和法律任務。“去主權化”改造包括“去國家化”和“去中央化”兩個層次的內容。“去國家化”系指去除那些支撐所謂“中華民國仍然存在”的一系列政治符號、稱謂、法律及制度,“去中央化”則是指對台灣政權進行改造,將其由所謂的“中央政府”改造為“特別行政區政府”。 至於如何進行“去主權化”改造,那將涉及到“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具體細節內容,需經兩岸充分協商和談判來尋求解決辦法。儘管我們無從知曉未來的解決方案具體是什麼,但其須堅持的指導原則是明確且堅定的,那就是:對台灣政權的改造必須明確體現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享一個中央政府”,這與統一之前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所依循的基本原則——“在一個中國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有所不同,因為既然兩岸關係已經由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那麼推動關係質變所需的基本原則也應隨之升級,此時單單強調“一個中國”是不夠的,還必須將目前暫時互不隸屬的“兩套政府體系”變為“一套政府體系”,即在結束政治對立的基礎上完成政權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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