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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光:“國安五法”修法 台陷麥卡錫主義

http://www.CRNTT.com   2019-08-05 00:33:02  


 
  種種作為,不由得讓人聯想到1950年代初期發生在美國的“麥卡錫主義”(McCarthyism),以參議員麥卡錫的一篇演講為起點,在美國聯邦、各州與地方政府成立許多反共委員會、理事會、忠誠審查會,在民間企業也有許多私人委員會進行各種監督與審查,企圖找出可能潛伏其中的共產黨員。在麥卡錫主義盛行的幾年期間,許多美國人(主要是政府人員、演藝人員、教育界人員與工會成員)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形下,被指為共黨人或同情共產主義者,被迫接受各種不恰當的調查和審問,進而被定罪。許多人的工作與事業遭到嚴重打擊,甚至毀滅,部分人員還遭到監禁,而絕大多數人在事後都被證明是遭到構陷而獲得平反。時至今日,“麥卡錫主義”已成為在缺乏足夠證據下,指控他人不忠、顛覆、叛國等罪行的代名詞,也指“使用不公正斷言、調查方式,特別是對持異議者和批評者進行打擊。”

  所有人都知道,言論自由是人民基本人權的重要基礎,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明白揭示“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與“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但同時也指出在行使該項權利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簡言之,所謂的言論自由就是“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現行台灣“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均載明“國家統一前”之前提,足以證明兩岸統一是法定的長期目標,只是現階段以治權行使範圍區分為“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換言之,民進黨政府以其偏狹的意識形態與政治利益考量,挟其“立法院”多數席次優勢,強行通過“國安五法”的修訂,不僅公然違背“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國家統一的根本規範,更是嚴重侵犯台灣民眾的言論自由。民進黨政府為掩飾其箝制言論自由的違憲違法作為,刻意將“親中”、“和中”與“賣台”連結,將兩岸和平統一與發展的主張扭曲成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此荒謬的理由阻止民眾採取任何對大陸表達善意的言論與行為,動輒抹紅反對“仇中”、“恐中”的民眾,製造民眾的恐懼與不安。

  尤有甚者,民進黨政府對此猶不滿足,還決定在“立法院”下個會期優先審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有關“中共代理人”的條文增訂,將禁止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大陸黨政軍機關、相關團體或其派遣人之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以及禁止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大陸黨政軍機關及相關團體或其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之政治宣傳,或接受其指示或委託而為之,及出席或參加其所舉辦或與其共同舉辦之會議,發表危害“國家安全”之決議、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但是,我們要知道大陸是中共以黨領軍、以黨領政與以黨領群的社會,除了極少部份的外資或台資企業與社團組織外,舉凡各級公立學校、公營銀行、國營企業,乃至於各種研究單位、智庫、社團組織,都設有各級黨團組織,也或多或少與其黨政軍機關有所關聯。因此,此項條文增修訂如果通過,對於台灣民眾言論自由的戕害,較之“國安五法”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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