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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分析

http://www.CRNTT.com   2014-02-01 10:01:06  


十八大報告提出“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戰略構想
  中評社北京2月1日訊/十八大報告提出“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戰略構想。2013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圍繞這個戰略構想進行了總體部署。在此背景下,重新認識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科學分析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農戶家庭經營與傳統農業經營體系

  人民論壇發表國家發改委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研究室主任薑長雲文章稱,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國通過農村改革構建了以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農業雙層經營體制,形成了農戶家庭經營“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往往繞不開如何對待這種傳統的農戶家庭經營的問題。進一步說,這種“小而全”、“小而散”的農戶家庭經營能否通過轉型提升,有效轉化為發展現代農業的生產經營主體?

  農業是經濟再生產和自然再生產的統一。在可預見的將來,至少在大多數常規的農業生產領域,農戶家庭經營仍具有廣泛的適應性,並具有相對於公司農業經營的比較優勢。當然,農戶家庭經營的這種比較優勢往往不一定表現在單純的經濟方面,而是表現為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等方面的綜合優勢。如許多公司農業經營不願種植利潤率較低的糧食作物,喜歡種植高度出口導向的非食品作物。大面積採用公司農業經營替代農戶家庭經營,容易加劇農產品供求結構的矛盾,形成對局部地區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毀滅性破壞”,甚至引發一系列的經濟社會問題。

  從國際上看,20世紀80年代後,墨西哥支持外資和工商資本進入農業生產的教訓值得我們汲取。當時,墨西哥在降低農產品關稅、開放農產品市場的同時,推動農業市場化改革,放寬對外資投資農業的限制,並把土地所有權交給分得土地的農民,允許農民通過土地買賣、租賃等方式轉讓土地,鼓勵外資和商業資本對農業用地進行投資。由此造成墨西哥農業生產結構轉向以面向出口的經濟作物為主,糧食等大宗作物生產在跨國公司的擠壓下迅速萎縮,糧食由自給自足轉向高度依賴國際市場。與此同時,農業產業鏈甚至農業的土地經營和技術選擇日益受到跨國公司控制。導致普通農戶缺乏獲得技術進步的機會,越來越多的農民因失去土地被迫進入城市貧民窟。從中國的情況看,近年來,部分地區向工商企業的土地流轉過快,推動了農業“非糧化”提速,增加了危及糧食安全的隱患。部分地方政府變相強迫農民將土地流轉給工商企業,也容易增加工商企業和農戶之間的利益衝突,蓄積形成群體性事件的風險。因此,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至少在與糧、油、棉等大宗農產品密切相關的生產領域,農戶家庭經營作為發展現代農業的主導形式,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與此同時,也要看到引導中國“小而全”、“小而散”的農戶家庭經營實現轉型提升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第一,由於農戶家庭經營的高度異質性,不同類型的農戶家庭經營相對於公司農業經營的比較優勢也是不同的。發達國家的農戶家庭農場具有運行企業化、經營市場化等特征,它與發展現代農業的相容性,往往不是中國“小而全、小而散”的農戶家庭經營所能企及的。在中國農業經營主體的選擇上,既要看到農戶家庭經營作為農業經營主體形式的合理性,又要看到其對於發展現代農業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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