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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改革低於預期也是經濟轉型之痛

http://www.CRNTT.com   2016-03-13 08:20:16  


  中評社北京3月13日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7日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表示,財稅改革低於社會預期,很慚愧。慚愧的地方在於,有些沒有達到要求的進度,或者說比三中全會要求的進度適當地慢了一點。總體來說,我們是達到進度的。

  中國網刊登財經評論人譚浩俊文章表示,作為國民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財稅工作,不僅事關經濟發展大局,事關居民生活改善和社會穩定,也事關社會各方面的協調與和諧。如果財稅改革速度跟不上經濟發展步伐,特別是經濟體制改革的腳步,就有可能會對經濟社會發展與居民生活改善產生制約作用,甚至成為某些方面的障礙。

  事實也證明,社會各方面對財稅改革的期待和希望是相當高的。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發布以後,輿論和公眾就一直在關注財稅改革有什麼樣的動作,關注財稅改革能進行到什麼水平,關注財稅改革能否對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改善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毫無疑問,目前的財稅改革速度,確實象樓部長所言,是低於社會預期的,是沒有達到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所確定的目標和要求的。因此,財稅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特別是穩增長過程中的作用,是受到不小的影響的。財政與經濟的關係,也因為財稅改革步伐的滯後,沒有形成有效的銜接和協調。

  必須注意的是,財稅改革低於預期,也不是孤立的,不僅僅是財稅工作本身的問題,而是經濟轉型過程中各種矛盾和問題在財稅領域的反映,是經濟轉型之痛。因為,財稅改革過程中任何一個細微動作,都可能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通,是經濟問題的一種反映。因此,如何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要求,對財稅進行改革,既積極主動,又不盲目機械,是一個值得好好研究和思考的問題。

  文章稱,眾所周知,上一輪財稅體制改革還是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距今已有二十多年時間。期間,雖然也有一些改革動作,但總體上都是小打小鬧,如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營改增等,與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相比,很不適應。很多人也曾建議,應當在經濟運行狀況較好、財政收入增長較快的時候對財稅體制進行改革,以進一步規範財稅行為、理順財政與經濟的關係,更好地發揮財政對經濟的促進作用。

  關鍵在於,由於財稅改革就是利益調整,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企業與個人、政府與部門、部門與部門等各個方面、各個層面,都需要通過財稅改革來規範利益行為。自然,就會遇到很大的阻力。特別是既得利益者,會設置各種障礙,阻止財稅體制改革。所以,改革的時機雖好,改革的阻力卻很大。不可避免地,也就會把改革的最佳時機錯失。這也是為什麼政府、財政、企業“日子都好過”時,財稅改革一直沒有啟動的主要原因之一。

  現在的問題是,眼下財政的日子越來越難過了,財政收入增長速度明顯放慢,財政支出要求卻越來越高,各方對財稅改革的阻力也越來越小了。可是,改革的難度卻增大了,能夠用於改革的物質條件明顯下降了,改革的成本壓力明顯高於經濟運行狀況較好、財稅收入增長較快的時候。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推進財稅改革,也就面臨很多的困難和問題了。

  也正因為如此,從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公布到現在,已經兩年多時間過去了,財稅改革總體上仍處於小打小鬧階段,而沒有投入實質性的改革之中。如個人所得稅、房產稅、中央與地方的分配體制、增值稅等,都沒有實質性的推動。即便是營改增,也沒有全面推開。而中央與地方的分配關係,仍處於研討之中。就連兩套稅務機構的合併問題,也無法列入改革的範疇。

  文章認為,正是因為財稅改革難以向縱深推進,財稅沒有能夠更好地為經濟發展提供服務;因此,困擾經濟社會發展的企業稅負偏重、社會保障基金缺口、基層財政困難、公共財政特點不明顯、預算約束力不強、地方債務沉重且不清晰等問題,也就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更多情況下,財政仍扮演著“吃飯財政”的角色,加上地方過度依賴的“土地財政”,財政給人的感覺,就總是一副“窮人”的樣子。相反,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卻越來越低,使國民收入分配嚴重不合理。

  很顯然,財稅改革呈現的這種格局,也反映了經濟轉型的特點。因為,經濟轉型也是叫得早、喊得響,但效果不好。從本世紀初就提出經濟轉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經濟結構調整要求。十多年過去了,經濟總量翻了一番,經濟增長速度也創了歷史新高。可是,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的鑰匙卻始終找不到,或者說壓根就沒有去找這把鑰匙,以至於目前經濟運行出現了嚴重問題,經濟結構已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最大桎梏。最終,不得不提出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新要求。

  文章指出,就財稅改革與經濟發展的關係而言,財稅沒有在經濟運行較好時進行改革,失去了最佳改革期。當經濟出現問題時,就沒有能力和條件對經濟進行作用,或者說作用的力度不大,作用的難度很大。不然,也不需要通過增加赤字來給企業減負。而經濟呢,則因為結構調整與轉型效果不好,應對困難和危機的能力不強,無法在財稅需要改革時,提供足夠的支持和支撐,導致財稅改革也難以向縱深推進。

  所以,財稅改革達不到預期,是完全能夠想到的,也是能夠理解的。關鍵是,財稅改革的滯後或動作不快,已經對經濟轉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譬如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對去產能、去庫存等的支持,對經濟結構調整與優化、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支持,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都嚴重乏力。這也從一個側面告訴我們,財稅改革已到了必須加快步伐、加大力度的時候了。縱然眼下不是財稅改革的最佳時期,也沒有任何退路。因為,經濟轉型迫切需要得到財稅改革的支持,得到財稅政策的支撐。也只有先讓經濟轉型的步子邁好,讓企業盡快走出困境,財稅才能步入可持續發展軌道。否則,改革的難度會更大。

  反過來,在經濟轉型難度很大,需要財稅加大支持力度的情況下,企業也不能完全等待財稅改革的全面推進。儘管在經濟運行狀況較差、財政收入增長緩慢的情況下,財稅改革的條件似乎更成熟,但改革的難度也加大了,對經濟的依賴增強了,需要經濟的加速轉型來為財稅改革創造條件。

  文章最後說,財稅改革沒有達到預期,也是經濟轉型效果不佳的表現。同樣的,正是經濟轉型步伐不快、效果不佳,也直接影響了財稅改革的推進。財稅改革不如意,說到底,就是經濟轉型不如意的集中反映。不管是誰影響誰,積極穩妥地加快推進改革和轉型步伐,都堅定不移地向前走,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