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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關係發展需三大主要階段

http://www.CRNTT.com   2017-04-12 00:09:56  


 
  6.兩岸青年創業園區的體制機制不斷改進。在配套措施中,讓園區中的台灣青年享受“國民待遇”,消除台灣青年在園區內就業創業方面的身份識別限制,同時提供教育諮詢和醫療診所等服務機構,讓來大陸創業的台灣青年體會到大陸的各種優勢,激發其在台灣民眾中的優越感與自豪感。

  7.挖掘互聯網功能,通過虛擬世界強化“一中”觀念。要求大陸各網站在接受來自台灣的購物訂單以及發貨時必須體現兩岸一中原則。充分利用網路傳播大陸的報刊、圖書、電視節目、影音產品,使島內民眾有機會接觸大陸文化,增強其文化認同感,加速形成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

  8.教育領域合作。鼓勵兩岸民間機構與個人合作編訂經濟、歷史、地理、文化等圖書,特別是各種工具書與參考書,提倡兩岸教育機構使用兩岸合編教材,鼓勵台灣學生來大陸就讀,接受教育培訓。

  9.能源資源合作。根據兩岸實際情況,兩岸石油、天然氣開採與經營公司可通過民間接觸談判成立企業聯合體,共同開發南海及東海的油氣資源。此外,在鋼鐵、核能、航運、物流等領域均可鼓勵成立兩岸企業聯合體,但對參與的台灣企業要有政治層面的資格審查。

  10.繼續深化兩岸民間經濟交流,研究打造“中華經濟聯合體”。研究未來在大陸與港澳及台灣分別簽署的CEPA和ECFA基礎上共組“中華經濟聯合體”的可能性。“中華經濟聯合體”的構建可以為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開闢可行途徑。“中華經濟聯合體”的成員間民族相同而經濟制度不同,“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成員雖然民族不同但經濟制度大體相同。由於大陸與港澳台同屬中華民族,在共同推進經濟整合時可以貫徹“中華一家親”的理念,不在短期利益上斤斤計較,而是著眼於長期的共同發展。“中華經濟聯合體”與“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共同點是,目標均為通過貿易自由化實現產品市場的一體化,通過消除區域內要素自由流動的障礙實現要素市場的一體化,並且通過協調貨幣與財政政策,最終實現貨幣一體化。聯合體的構建可鬆可緊,完全可以根據需要調整,而且,既可以經濟聯合,也可以政治聯合。

  “中華經濟聯合體”的成功構建可以擔負部分“政治聯合體”的職能,也為“中華政治聯合體”的實現提供有益經驗和條件。“中華經濟聯合體”的運行可採取“全體一致”規則。頂層機構設計中要有獨立、權威的立法、行政、司法體系。設置類似歐盟的相對獨立的較為完整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機構。成立“中華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中華經濟聯合體”的各項立法,“中華經濟合作委員會”具有“中華經濟聯合體”的執行功能,設置“中華合議法院”作為解決“中華經濟聯合體”間各項爭端的司法機構,該體系的設計可採取較之歐盟更為寬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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