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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重陽:應構建一帶一路綠色投資評估機制

http://www.CRNTT.com   2019-08-25 00:07:19  


亞洲開發銀行綠色與低碳發展顧問、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中心客座研究員莫凌水(中評社 海涵攝)
  中評社北京8月25日電(記者 海涵)21日下午,綠色金融與“一帶一路”成果發布會暨“一帶一路”與綠色金融前沿研究30人論壇成立儀式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該活動由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指導、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學報》主辦、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研究中心承辦。

  會上,亞洲開發銀行綠色與低碳發展顧問、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中心客座研究員莫凌水發布了《“一帶一路”綠色投資標尺和綠色成本效益核算》研究報告。

  莫凌水介紹說,該報告將回答綠色投資評估的兩個核心問題:如何評估投資活動的綠色性,如何在投資評估中合理地體現“綠色成本和綠色收益”,並探討解決綠色投資中成本和收益不匹配的市場機制。

  關於投資的綠色行評估,報告表示,主要需要考慮:綠色屬性的相對性、環境可持續性和經濟可持續性的統一、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及動態的評估機制等三個原則。

  報告指出,投資活動必須有助於目的國實現其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提高經濟的綠色化水平。識別投資綠色性的定性標準是投資活動符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的經濟、環保政策、環保標準,這是投資項目進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綠色准入門檻。投資活動是否產生額外的綠色效益作為識別綠色屬性的量化依據。在投資的綠色化水平評估中考慮環境可持續和財務的可持續的統一,將綠色效益、綠色成本、綠色收益進行量化,並統一到同一維度,對投資活動的綠色化程度進行評估。綠色(環境)效益是評估綠色化程度的決定性因素,決定環境的可持續性;綠色收益和綠色成本影響綠色投資效率,決定財務的可持續性。而衡量投資活動綠色化水平的量化指標則需要考慮四個方面:一是投資是否能為當地帶來額外的綠色/減排效益;二是帶來多少綠色收益;三是所支付的綠色成本;四是是否以最低的綠色成本帶來最大的綠色效益和綠色收益。量化的指標包括額外的減排效益、額外綠色收益、綠色成本、綠色投資回報率。

  報告表示,綠色投資活動的綠色成本主要來源於兩部分,一部分是綠色投資產業/生產企業從上游供應企業獲得產品和服務來生產綠色產品時從上游企業傳遞下來的成本;一部分是綠色投資企業使用綠色生產設備、原材料、能源等生產綠色產品需要提供配套的生產設施及支付的額外生產成本。投資活動所產生的綠色效益是上游供應企業和投資企業/生產企業合作的結果,因此綠色效益和綠色收益也按綠色成本分配的比例在供應企業和投資/生產企業之間分配。綠色成本分攤和綠色收益分享可以顯著提高綠色投資活動的財務內部收益率,改變綠色投資活動財務可行性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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